科创板做市商制度落地实施:试点券商最近12个月净资本应持续不低于100亿元
上海证券报 2022-05-16 11:34

科创板做市商制度正式落地实施。证监会5月13日正式发布实施《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下称《做市规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按照要求,向证监会申请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资格。

正式发布实施的《做市规定》共十七条,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与程序、内部管控、风险监测监控、监管执法等内容。

《做市规定》初期采用试点方式,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允许一些公司治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运营稳健、抗风险能力强的证券公司开展做市交易业务。业内人士认为,试点方式有利于稳妥推进相关工作,防控好各类风险。

根据《做市规定》,初期参与试点证券公司除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满足资本实力、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且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

根据西部证券此前研报分析,2020年净资本不低于100亿元且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券商,共有28家,其中以头部券商居多。

鉴于做市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对证券公司技术系统要求较高,《做市规定》明确由上交所对证券公司技术系统是否具备开展业务的条件进行评估测试。通过评估测试的证券公司可向证监会提出申请,由证监会核准业务资格。经证监会核准取得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在其他交易所按照规定开展证券做市交易业务。

为推动做市交易试点规范、稳妥起步,《做市规定》对试点证券公司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将做市交易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做好业务风险防控。二是建立健全异常交易监控机制,报备专用账户、接受上交所全方位监控,防止对市场稳定造成影响。三是参照自营持有股票标准计算和填报风控指标,原则上科创板做市持股不超过5%,由上交所在具体业务规则中明确。四是处理好突发事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为防范做市交易业务与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的潜在利益冲突,《做市规定》对试点证券公司提出以下要求:完善业务隔离制度,防止敏感信息不当流动,严防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做市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决策流程、制衡机制,确保业务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做市交易业务管理,健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和反洗钱要求,防止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做市规定》还明确,证券公司在做市交易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规定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并授权上交所制定业务规则,依法对做市交易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上交所做好风险监测与日常监管,稳妥推进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后续,证监会及上交所将评估试点实施效果,积极完善相关制度。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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