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推进县城建设须强化需求导向
经济参考报 2022-05-16 10:04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准确把握人口等要素流动现状与趋势,围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从多方面分类推动不同区位和禀赋的县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快速增长,从2010年的不到50%增长至2021年的64.72%,但地级以上城市与县城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机会、消费能力等方面差距较大,县城在城镇化过程中对人的吸引力不强,导致城镇体系底层支撑不强,城镇空间分布极化演进,乡村发展动能不足。

以人为核心是新型城镇化的根本要求。作为城镇化建设重要载体的县城必须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摆在首位,重点围绕现有县城常住人口、进城未落户农民工、新增农业转移人口、长期居住农村人口、人口流失县城城镇人口等五类人群需求推进城镇化建设。

服务好2.5亿存量——现有县城常住人口。据统计,我国有1.6亿人常住在1472个县城,0.9亿人常住在392个县级市城区。当前,县城人均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和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仅为地级及以上城市的1/2和2/3左右。对此,应加快补齐县城设施短板,全方位提升县城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社会再生产各环节能力,稳步释放经济增长潜能,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吸纳好3亿变量——进城未落户农民工。较多的工作机会、较好的经济收入以及完备的人居环境成为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进城务工的现实考虑,但近年来,由于居住生活成本提高、城市产业转型、年龄增大等原因,部分农民工长期居留意愿降低,出现一定的回流返乡现象。对此,大城市周边县城应增强“兜底截流”功能,发挥要素较低成本优势,在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进程中主动承接一般功能产业,着力强化医疗教育、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供给,努力使县城与大城市福利差距保持在合理区间,吸引农民工举家迁入。

分流好2亿增量——新增农业转移人口。当前我国仍有5亿人居住在农村,按照城镇化率80%目标计算,未来一段时期还将有2亿人陆续从农村迁移至城镇。对此,应增加农民工主要流出地县城就业岗位,提升农民工就近稳定就业能力。充分发挥不同区位县城在资源、交通、文旅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培育发展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提升产业平台功能,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转化好3亿流量——长期居住农村人口。我国城镇化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要素在城乡间从单向流动到双向流动态势明显。在城乡深度融合进程中,县城是城乡要素交换的关键枢纽。对此,应加强县城在城乡要素交换中的支撑赋能作用,一方面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搭建交易交流平台,另一方面畅通抵城下乡渠道,促进城市消费者、技术、资金入乡和优质农产品进城,在城乡融合中高质量促进共同富裕。

应对好流出减量——人口流失县城城镇人口。顺应区域发展进程中部分资源枯竭型地区、偏远地区和大城市周边县城人口流出的趋势,以底线思维推动人口流失县城严控城镇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有序引导人口向邻近的经济发展优势区域转移,支持有条件的资源枯竭县城培育接续替代产业。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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