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员工居家办公期间,靠抓拍人脸进行监督,否则就要扣除全部绩效。公司此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
近日,尚德机构被曝五分钟抓拍一次居家员工,几次抓拍不到就要扣除全部绩效,以至于“大家不敢去上厕所”。另有爆料称,该软件每5分钟自动截屏一次,不够89次算旷工。
尚德机构回应表示,由于疫情形势严峻,公司在员工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由员工自行安装软件进行办公。在工作时间内,软件会抽查员工的工作状态。该远程办公措施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对于员工就餐休息等个人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不做抽查。
对此,北京国双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丽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可以分两部分来看待,第一是公司每5分钟抓拍一次员工人脸的行为;第二是公司规定几次抓拍不到就要扣除全部绩效,如果全天抓拍到的人脸不够89次就算旷工的行为。
针对公司每5分钟抓拍一次的行为,主要是涉及员工个人信息及隐私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人脸信息是生物识别信息的一种,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同时,用人单位抓拍人脸信息前也需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并且要告知劳动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让劳动者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地作出同意决定。
此外,公司还应当确保获取的劳动者信息限于实现监督管理的目的,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并应当采取对员工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如果公司采集员工信息超过合理范围或者对员工权益产生较大影响,则有可能会涉及侵犯员工个人信息及隐私权。
而对于公司的第二部分行为,梁丽表示,这其实是涉及员工绩效和旷工的规定,属于员工的切身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类似工作时间、劳动纪律这类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定,应当通过民主程序征询员工意见和建议,向员工公示,形成公司的规章制度,若没有经过民主程序,那么公司的规定是不具备制度及法律依据的,发生劳动争议公司存在一定的败诉风险。
梁丽指出,新冠肺炎疫情都让我们意识到了居家办公的可能性,因此居家办公在将来可能会成为部分行业的工作常态。所以如何能够平衡居家办公和工作监督之间的关系,确实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