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本月即将审议的体育法修订草案的情况。针对实践中学校体育课时被占用的问题,体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强调,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
眼下,各级学校纷纷提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但在现实中,体育却处于“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窘境。“体育老师生病了,这节课我们上数学!”类似的话语许多孩子都耳熟能详,本应身强体健的体育老师常常在体育课时“被生病”,体育课不得不在中小学校“靠边站”、可有可无。去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五项管理”的问卷显示,22%的中小学生反映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设时数不达标,体育课时被挤占问题突出。
体育课时频频被占用,直接影响青少年身心发育。《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20年)》指出,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主要指标连续20多年下降,33%存在不同程度健康隐患,近视、肥胖发生率居高不下,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科学系统的健康教育体质监测和干预体系,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学生不足30%。
近年来,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强调各级学校不得占用体育课时。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中小学增加体育课时。2021年4月,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在此基础上,此次体育法修订拟将“确保学生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写入法律,无疑值得期待。有了法律的撑腰,体育课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边缘“副课”,占用体育课时不再只是违反行政命令,而是可能构成违法行为。这必将有力终结不开体育课、占用体育课的潜规则,促使体育课从“选修课”变成“必修课”,进而推动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开展和普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
立法确保体育课时,其意义不仅限于字面本身,更向社会传递一种价值导向。开齐开足体育课是学校的法定义务,上好体育课是学生的法定权利。除了学校之外,家庭、社区和全社会也应积极行动起来,针对性地开展体育干预,组织、引导青少年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形成强健体魄、增强体质的合力。
文/张淳艺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