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盯上超市鸡蛋、酒水 一老人四个月偷了60多回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4-14 15:22

老人在4个月里,60次进入超市偷拿鸡蛋、酒水等商品,共计价值1万余元。4月14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北京朝阳法院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年近六十的男子田某于2021年6月至10月间,在北京市朝阳区某生活超市内,先后60余次盗窃超市内在售鸡蛋、酒水等商品,上述商品进价总计7300余元,售价总计10500余元。田某于2021年10月3日被查获归案,后赔偿了被害单位损失并获得谅解,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公诉机关指控田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庭审中,田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田某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田某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单位损失,社会危害性不大,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公诉机关指控田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田某能够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对被害单位进行了退赔且取得谅解,法院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田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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