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瞒报、不扫码测温 消极防疫需担什么责任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4-01 11:13

近期,北京曾通报有多起病例与位于东城区的榆乐轩烤鸭店有关。其中一位感染者在接受社区排查时,否认曾经去过榆乐轩烤鸭店聚餐,目前已导致5名家人感染。榆乐轩烤鸭店更是因未严格落实健康宝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严重妨害后续疫情防控措施。

目前,前述感染者、榆乐轩烤鸭店经营人于某、妻子岳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警方立案侦查。

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已先后办理多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多人因绕行小道、翻越围栏、车内躲藏、使用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等行为被刑事立案侦查和行政处罚。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会怎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李昊洋介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管是隐瞒、缓报、谎报行程,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的行为,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风险的,还是拒绝配合、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都有可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冠肺炎属于什么类别传染病?

关于传染病的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出了明确规定,鼠疫、霍乱两种疾病因其发病快、致死率高,属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等二十余类传染病属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等十余类疾病属丙类传染病。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李昊洋介绍,新冠肺炎自爆发至今,因其传染性较强,已经造成了大量的人员感染及严重的经济损失,故早在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就已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所以,虽然新冠肺炎属乙类传染病,但违反新冠肺炎防疫及管控政策的行为属于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的“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传染病防治法有新动态吗?

2020年10月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的特征。甲类传染病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特别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采取强制管理、强制隔离治疗、强制卫生检疫,控制疫情蔓延的传染病。乙类传染病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严重,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采取严格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降低发病率,减少危害的传染病。

同时,乙类传染病新增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新型冠状病毒两种。丙类传染病是指常见多发、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监测管理,关注流行趋势,控制暴发流行的传染病。

此次草案还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经确认排除传染病疫情的,不予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意见稿都有哪些不一样的内容?

李昊洋介绍,征求意见稿新增第九十五条和第九十六条,对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违法行为做出了规定。

第九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一)拒不履行政府发布的防控决定、命令的;(二)拒不接受或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的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的;(三)故意隐瞒传染病病情的;(四)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的,以及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的;(五)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六)有其他干扰、阻碍、妨害传染病疫情防控行为的。

第九十六条则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昊洋提示:疫情形势越是严峻,就越需要我们保持定力和警惕。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级行政机关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加强对疫情期间传染病防治的普法和宣传,提高公民遵纪守法意识;公共场所也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落实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公民出入公共场所,应主动扫码登记,方便查找溯源。

发现问题后,不要心存侥幸,应第一时间与社区取得联系,既对自己负责,也对家人和身边的人负责。否则,不但会影响工作和生活,还会为周围群众带来极大不便,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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