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遇车祸离世,遗孀和公婆上法庭争赔偿款
现代快报 2022-04-01 21:33

丈夫不幸遇交通事故离世,留下了两个年幼的子女。赔偿款到位后,为了分配问题,儿媳与公婆闹上了法庭。3月31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期,如皋法院搬经法庭调解一起涉事故赔偿款分配的分家析产纠纷,最终双方在协商确定祖父母的探视权的情况下,对赔偿款的保管及提取方式进行了约定,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2018年10月,顾某不幸因交通事故死亡,顶梁柱的崩塌给原本幸福的家庭沉重打击,彼时顾某的父母已临近60周岁,两个子女均还年幼,幼子才刚满周岁。此后,顾某的遗孀石某带两个小孩在娘家生活,而顾某的父母则单独生活,两位老人也会经常探望小孩,感情尚可。赔偿款全部到位后,因赔偿款分配有争议,石某便提起诉讼,请求分割事故赔偿款。

审理中,石某哭诉着自己的不易,要独自抚养两个小孩,还要照顾家庭。而两名老人则一再说明,钱都是留给孩子的,也不可能随便动用,用了也不会心安,表示如果石某坚持要算账,那就把他们这几年为处理儿子事宜的各种支出统统算上,把账分清楚。

可是经济账好算,感情账怎么算得清呢,顾某的离世已经给整个家庭蒙上阴影,如果再因为赔偿款撕裂亲情,实在于心不忍。得知老人会经常看望孩子,石某也积极配合,从未阻拦,法官便围绕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成长规划分头进行调解。

经过协商,最终基于老人对孩子的探视权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以孩子的名义存一笔定期存款,用于孩子以后的学习生活,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老人享有探视权,石某承诺会积极予以配合。

法官说法:一般情况下,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探视权尚无法律明文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未成年子女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抚养照顾的情况较多,双方基于血缘亲情及日常生活也建立了深厚的情感。

另外,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也会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在合理范围内保障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探视权是有必要的,有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符合社会善良风俗,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本案中,老人的子女因身故死亡,孙子女是儿子血脉的延续,足以慰藉心理的创伤,双方经调解协商确定了老人对小孩的探视权,修复了家庭亲情,符合社会大众的认知,也有利于家庭和谐稳定。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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