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喜当爹”,掏了22多万元才知孩子非亲生
现代快报 2022-03-30 22:02

14年前,当年58岁的扬州仪征男子老王(化名)和比自己小27岁的女子陆某走在了一起。没多久陆某就称怀上了老王的孩子。这些年来,陆某向老王陆陆续续索取了各种费用共计22万多元。然而,孩子并不是老王的,而是陆某和前夫所生。近日,陆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刑。

2008年,老王58岁。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一家浴室认识了比自己小27岁的女服务员陆某,很快被对方吸引,两人走在了一起。没多久,陆某告诉老王,自己怀上了他的孩子。老王十分高兴,表示孩子的抚养费由他来承担。

同年11月,孩子出生了。而此时的陆某已经回到了六合老家,于是给老王打了个电话告知,并表示孩子吃奶粉需要钱。老王当即明白了陆某的意思,给对方拿去了4000元钱。

随后的几年,两人并没有再联系。2019年,缺钱用的陆某又想到了老王,于是打电话联系上对方要钱,这几次的理由分别是自己和孩子生病、孩子要上学等等。手头并不宽裕的老王不想亏待了自己的孩子,走亲访友,硬是凑足了22万多元,分4次给陆某送了过去。

可是,这笔钱对于老王来说是巨款,他根本无力偿还。借款人隔三差五来要钱,这让老王的家人警觉了起来,再三追问下,他这才将藏在自己心里的秘密说了出来。家人觉得不对劲,于是陪着老王前往仪征市公安局胥浦派出所报警。

陆某到案后,对骗取老王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陆某交代,2008年她与老王发生关系后没多久就离开了浴室,在其他地方结了婚,孩子根本不是老王的,而是后来自己和前夫所生。当时,她并没有怀孕,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谎称有了老王的孩子,没想到老王信以为真。此后她真怀孕了,孩子也就顺理成章成了她与老王的“私生子”。

没几年,她和前夫离婚,孩子给了对方。2019年,陆某打算开个小店。因为需要装潢,加上日常需要开销,她又打起了老王的主意,于是打电话称自己生病需要治疗费,老王毫不犹豫给了三万多元;同年,她又称孩子长了脑瘤需要到上海开刀,手术费昂贵,拿走了老王东拼西凑的六万多元;没几个月,她又以孩子要交学费、要接受第二次手术等理由,再拿走11万多元。最后一笔钱,用于她和新男友买房了。

近日,仪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一审认为,陆某谎称私生子患病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治疗费、营养费、学费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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