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价值2450万港元的游艇、一颗价值2000万港元的钻石、逾380万港元的家具、7辆共逾848万港元的名牌汽车……
这是一家在港股上市的投资公司——国盛投资基金在2011年至2015年购入的多项奢侈品资产,董事会主席承认购置资产计划皆由其一人批准。
与此同时,这家公司的业绩表现却不尽如人意。目前,该公司已停牌,股价跌至0.023港元,成为“仙股”,市值仅3773万港元。
业绩表现长期低迷 董事却购买6100万港元奢侈品
近日,港交所向国盛投资基金前主席兼执行董事汪晓峰、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刘进做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并公开谴责他们。对该公司前执行董事方志华、吴子惠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罗子璘、查锡我进行谴责。
据天眼查显示,国盛投资基金于2002年6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其股份在2002年9月27日在港交所主板上市。国盛证券表示,国盛投资基金与国盛证券并无关系。
据港交所纪律行动声明显示,国盛投资基金为根据《上市规则》第二十一章上市的投资公司。该公司通过投资主要位于香港及中国内地的上市及非上市公司,来达致中短期资本增值。按《上市规则》规定,该公司须每月公布其每股资产净值。
不过,从2012年起,国盛投资基金的业绩表现就非常低迷。
港交所纪律行动声明显示,除2012年外,该公司从2011年至2018年均录得亏损,该公司的资产净值由2012年底的高位1.14港元跌至2017年底的0.00076港元,2018年更跌至负数。该公司的现金及银行结余由2011年的5900万港元跌至2018年仅10万港元。自2017年起,该公司录得负债净额及流动负债净额。
一边是投资能力受到质疑,一边是执行董事大肆购买多项不符合投资目标的奢侈品资产。
港交所披露,2011年至2015年,该公司购入的资产包括:一艘价值2450万港元的游艇、一颗价值2000万港元的钻石、逾380万港元的家具(包括一张价值116万港元的主席办公桌、价值127万港元的主席办公桌椅等)、一个价值逾14.6万港元的时钟及一个价值逾4.2万港元的雪茄柜、7辆共逾848万港元的汽车、一个价值180万港元的会所会籍、一副价值150万港元的油画等。购买这些奢侈品资产的总成本超过6100万港元。
购买奢侈品皆由执行董事一人批准
港交所显示,国盛投资基金为根据《上市规则》第二十一章上市的投资公司。
利得证券董事总经理王荣昆表示,“在香港证券市场,‘21章公司’并不多见。这类公司基本只以投资为主营业务,类似于投资基金。过去资本市场存在对这类公司的炒壳行为,2011年以后港交所就不再批准‘21章公司’上市。”
离奇的是,购置相关资产皆由该公司执行董事一人批准,并未召开任何董事会会议。
港交所表示,汪晓峰于2007年5月获委任为该公司执行董事,在2010财年至2018财年是该公司主席兼唯一大股东,他皆有批阅每月更新。他表示,汽车及会所会籍用于会见及接待投资对象及投资者,而戒指及油画属另类投资及“回馈社会”之举,以提升该公司的形象及声誉。
不过,这些投资大部分都亏损。该公司于2014年及2018年分别以2000万港元、1600万港元出售了游艇和钻石,分别亏了450万港元、400万港元。
2019年3月22日,该公司宣布进行关联交易,以582.5万港元向汪晓峰(已于2019年3月18日辞任)出售相关资产。根据公告,出售相关资产是为了偿还该公司拖欠汪晓峰的部分贷款,出售这些资产,该公司又声称录得投资亏损近620万港元。
王荣昆认为,港交所要求“21章公司”应披露年度十大投资行为。这些受质疑的投资项目在当年的年报中披露时,应引起投资人的重视。
据香港交易所上市委员会裁定,在国盛投资基金购置上述实况概要所述资产一事上,汪晓峰违反了《上市规则》第3.08条的诚信责任及以应有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的责任。
“他未有留意或没有关心这些资产整体而言是否适合该公司、是否有必要及可带来的裨益,包括必须至少考虑到在该公司的业务性质、投资目标及政策、雇员对资产的使用程度、于关键期间的财务表现、戒指及油画的估计市值以及该公司可从有关资产得到的利益等等方面。”港交所表示,有鉴于此,他违反了其将尽力遵守《上市规则》的承诺。
同时,港交所认为其他相关董事违反了诚信责任及董事责任。虽然其他相关董事声称他们并无参与购置相关资产,但他们违反了《上市规则》第3.08条的诚信责任及董事责任,包括以应有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的责任,及积极关注该公司事务并主动跟进他们注意到的特殊情况的责任,且违反了他们将尽力遵守《上市规则》的承诺。
中泰国际策略分析师颜招骏认为,“21章公司”是公司本身并无经营特定主要业务,只以投资为目标的金融业上市公司。港股市场并不鼓励“21章公司”上市,若投资者有意投资这类公司,建议仔细研究其管理层的背景。
“投资者投资这类公司,最主要看中的是这些上市公司资金管理人的投资能力。但有些股东的诚信问题,并未在信息披露中充分反映。而且这类公司无实业,未需牵涉资产转让,亦相对容易成为卖壳的对象,股价时而暴涨暴跌。”颜招骏建议,“投资者应关注股价与公司披露的资产净值相比是否有大幅溢价。若股价比资产净值有大幅溢价,投资者应谨慎投资这类公司。”(唐燕飞)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