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任原“一把手”落马后 辽宁省联社收百万罚单!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3-21 16:34

央行沈阳分行日前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涉4项违规,辽宁省联社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46.9万元。

上述4项违规行为包括: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制度建设相关管理规定;违反征信业务安全管理要求;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来源:央行网站

一同被罚的还有辽宁省联社的两位个人。作为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张敏因对辽宁省联社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3.1万元;作为时任三农与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杜剑冰因对辽宁省联社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3万元。

资料显示,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2年,2005年7月,辽宁省联社正式挂牌成立。截至2021年末,辽宁省联社省内各项存款突破7000亿,贷款当年新增累放460亿,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普惠小微贷款41195户,余额559.1亿元。

行长助手注意到,2021年至今,辽宁省联社已有两位原理事长落马。

2021年4月1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辽宁省联社原理事长王中印被宣布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2月14日,王中印被宣布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王中印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利,违规占用原单位用房供个人使用;干预和插手下级行社贷款业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调整、银行贷款办理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另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月17日发布的《辽宁通报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情况》,2014年至2019年,王中印在明知相关私营企业存在贷款用途不合规、贸易背景虚假、财务数据造假等违规问题的情况下,向多名下级行社负责人打招呼,为上述企业违规发放贷款10.43亿元。2003年至2021年,王中印利用职务便利,在银行贷款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先后为14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4143.37万元。 

此外,作为曾于2005年6月2011年3月担任辽宁省联社理事长的都本伟,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2月25日发布的公告,其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需要指出的是,1958年1月出生的都本伟已在2019年3月退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范辉 丁丹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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