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退保风险多 理性维权最重要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3-14 17:14

2021年10月,田先生拨打复星保德信北京分公司热线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全额退保。工作人员当日电话联系田先生,详细询问田先生解除保险合同的原因。田先生的态度十分抗拒,沟通过程中反复强调“要退保,赶紧退”,拒绝回答工作人员正常询问。

工作人员敏感察觉到田先生的举动十分反常,于是果断提出上门与田先生面谈。经过一番沟通后,田先生终于同意见面。

面谈之初,田先生戒备心极强,一再询问工作人员的处理方案是什么。随着工作人员与田先生一点一点沟通讲解,田先生终于放下戒备。告诉我们这样一个真相:

近日,一名代理退保人员联系到田先生,一再强调田先生保险产品性价比特别低,信誓旦旦承诺,可以为其办理“全额退保”。要求田先生写一份委托声明,声明对方全权代理田先生办理保单退保事宜,嘱托田先生以后不要接听保险公司任何电话,还要求田先生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险合同等个人信息资料。

工作人员听完田先生的讲述,郑重的向田先生讲解“代理退保”的风险,提示客户“代理退保”打着为消费者维权的旗号,收取高额收费费,同时具有极高的泄漏个人信息风险,选择正规渠道依法维权避免发生代理退保风险。此时田先生才恍然大悟,连连说:还好没有把保险合同寄给她。

风险提示:

一、选择正规渠道依法维权。保险消费者如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相关服务需要,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如消费者未能与保险公司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向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消费者发现金融机构或从业人员违反相关银行保险监管法律法规的,可以向被举报人所在地的金融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仍有民事诉求的,应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不要轻信“代理退保”骗局,避免个人信息泄露以及不当退保导致经济损失。

二、警惕“高收益”陷阱。多数“代理退保”行为并非真正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而是以牟利为目的,在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的“高收益”理财等,其实是落入不法团伙的非法集资骗局,消费者金损失往往难以挽回。

三、购买金融产品须认清机构资质。根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取得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业务许可证的机构,才能从事保险经营活动。市场上一些机构虽然冠有“XX保险经纪”、“XX保险代理”等名号,但实际并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业务许可证,不具备合法的保险中介资格。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或办理保险业务时,应注意仔细甄别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或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如可通过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在线服务”栏目查询和选择正规合法的保险机构购买保险产品。

文/金仁甫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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