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2022年1月18日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先锋期货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检查,先锋期货居间人管理存在以下问题:未全面落实现场检查整改要求、居间人制度不完善、居间人行为管理和居间客户异常交易监测不到位等。
深圳证监局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出先锋期货内控管理不完善,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先锋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要求,先锋期货应全面整改,健全居间人管理制度,加强居间人管理,规范居间人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官网资料显示,先锋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是中国成立最早的期货公司之一,是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公司注册资本13621.4万元人民币,设有上海分公司、浙江分公司等10家分支机构。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业务、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期权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业务。截至当前,先锋期货客户期货权益规模超过42亿元,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超过12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