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杀猪盘”?青海这16人判了!
中国长安网 2022-03-04 12:00

2022年3月1日,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民和县首例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综合该案的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及各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对犯诈骗罪的韩某某等1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犯偷越国(边)境罪的田某某等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对以上各被告人判处相应罚金。宣判后,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经朋友、同学介绍或拉拢,韩某某等14名被告人先后结伙非法偷越国境至缅甸某电信网络诈骗公司,该公司主要通过网络针对国内不特定人员实施诈骗活动,公司下设管理人员、组长、组员等。被告人韩某某等14人在境外诈骗公司累计时长均达到30日以上。2020年3月11日、2020年4月21日,田某某、马某某2被告人分别与他人会合后,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结伙偷越国境至缅甸。

各被告人到达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公司后,经公司管理人员培训成为该公司各小组成员,通过公司提供的手机在社交软件上选定诈骗对象添加为好友,使用诈骗话术剧本,虚构“人设”以聊天方式获取受害人信任,然后引诱受害人扫描二维码或点击链接前往搭建的虚假平台进行投资,最终骗取钱财,这种诈骗手法俗称“杀猪盘”。

第一步:取得信任。被告人通过网络社交平台锁定受害人,并将自己包装成单身的成功人士进行交友,添加好友后,通过嘘寒问暖来博得受害人信任。

第二步:怂恿投资。被告人拉近与受害人的距离骗取信任后,开始向受害人介绍某个投资(赌博)平台,引导受害人扫描二维码或点击链接进入该平台投钱,诈骗公司人员会通过后台操作,先让受害人小赚几笔,受害人尝到甜头后,继续投入大额资金。

第三步:无法提现。当受害人以为获利并要从平台提现时,发现诈骗公司已将其拉黑无法提现。

法官提醒:本案被告人多是平均年龄不满25岁的“90后”,甚至还有个别被告人是“00后”,他们均是在朋友、同学介绍或拉拢下,受“高薪”工作的诱惑乘坐他人购买好的机票飞往云南,而后被安排出境至缅甸的电信网络诈骗公司实施诈骗,他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却因没有抵住金钱的诱惑而走上犯罪道路、锒铛入狱,实在令人惋惜。在此提醒:公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要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加强自身防范意识,提高辨别违法犯罪的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如有疑问或发觉被骗一定要及时拨打110向警方求助,并迅速终止交易,保存涉案证据。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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