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最高法:外卖平台未尽审查义务, 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3-02 11:46

3月2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上述《规定》完善外卖餐饮民事责任制度,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悉,近年来,外卖餐饮广受消费者青睐,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外卖餐饮行业更是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外卖餐饮虚拟性、跨地域性等特点,使得消费者也面临着食品安全隐患。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未依法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19条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以订单系委托他人加工制作为由主张免责,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力度。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校对/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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