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账成个人提款机,宁夏一县法院原院办副主任被诉转走356万
上游新闻 2022-02-18 08:20

宁夏固原市泾源县法院的公账,一度成了阳俊的个人“提款机”——他需要做的,仅仅是一个理由、一张违规私自开具的转账支票。

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宁夏泾源县法院原办公室原副主任阳俊贪污和挪用公款案《起诉书》显示,从2013年11月至2019年8月6年时间,阳俊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先后34次从该县法院公账转走356余万元公款用于个人挥霍,这些账户涉及法院的执行款账户、诉讼费账户和基本账户。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事后,该县法院针对此案专门召开会议,要求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34次转走法院356余万元公款

虽然曾任宁夏固原市泾源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但在网上几乎找不到阳俊的任何影像。

2021年4月1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查,阳俊的履历被公开。阳俊,1962年出生,宁夏泾源县人,1979年10月参加工作。

1997年以前,阳俊一直在当地供销社工作,此后调入泾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00年5月,他进入泾源县人民法院,2011年6月起,升任泾源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进法院工作起,阳俊便一直担任该院会计一职。

阳俊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公开信息未有披露。但在升任泾源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两年后,阳俊将作案目标盯上了法院的公账。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阳俊的作案手法很简单:编造一些理由,私自违规开具一张转账支票。依照这套手法,阳俊一次次从法院公账将资金转出。

《起诉书》显示,从2013年11月至2019年8月,6年时间,阳俊先后从法院5个公账内34次转走356余万元公款,其中多数用于他个人挥霍,也有用于他朋友花销和朋友借款。

2021年4月15日,阳俊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泾源县监察委员会决定留置。

2021年6月28日,当地纪委监委对阳俊通报时指出,阳俊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严重丧失党性、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法院开会完善法院财物管理

2021年7月15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对阳俊进行起诉。

《起诉书》显示,2013年11月18日是阳俊第一次作案。

当天,阳俊被指以“划扣执行款”为由,私自违规开具转账支票,从县法院执行款银行账户一次转走了12万余元至个人银行账户,用于个人挥霍。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阳俊作案6年时间内,前3年,阳俊作案并不频繁,涉案金额也多为数千元或几万元不等。但2016年以后,阳俊“作案”变得越发“疯狂”:从法院公账一次性转出金额开始增大,频次开始增多。

上游新闻记者依据《起诉书》统计发现,他一次性从法院公账转出10万元以上公款多达12次,一次转走公款20万元以上也有4次,甚至一天作案两次。阳俊被指最多一次从法院公账转出28.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阳俊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起诉书》也披露了阳俊可依法从宽处理的理由:阳俊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积极退缴部分赃款;自愿认罪认罚;该案是否开庭?如何判决?上游新闻记者试图采访未果。

上游新闻记者从泾源县人民法院官网获悉,阳俊案爆发后,2021年7月8日下午,泾源县人民法院曾专门召开“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该院党组各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及党员干警和部分非党员干警代表参加了这场会议。该县纪委监委、政法委派人到会指导。

会议重点围绕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政治理论、履职担当、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检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之间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开展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会议总结认为,要正视此事件问题,深刻反思,充分认识到“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积极践行“严管就是厚爱”理念,认真梳理、完善法院财物管理、执行款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相关规定、制度的执行力。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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