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下岗职工、高素质农民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择优录取
封面新闻 2022-01-30 10:35

1月2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完善面向特殊群体的录取办法,对于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按相关规定和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通知》明确,完善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办法。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各地要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成绩认定、折算等办法,指导高职院校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中的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于中职学校毕业生,依据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以职业技能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招生办法,合理确定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比例。各地要推进建立和完善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招生录取中探索使用。

《通知》要求,职业技能考试由省级招委会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组织实施,可采取省级统考、多校联考、高校校考等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分类考试的,参加省级招委会或高职院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各地要完善职业适应性测试,进一步优化测试内容,甄别考生的职业性向,引导考生合理分流、健康成长。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分类考试的,参加省级招委会或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

《通知》明确,鼓励职业技能校考相关高职院校积极实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互认。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对相关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或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考试。

此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对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文/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编辑/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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