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对点评App上的患者“差评”要有所区别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1-18 15:27

在这个“点评”盛行的时代,很多人都已习惯了在就餐或娱乐前打开点评平台看一下“口碑”和评价,上面有用户对商家服务、口味、环境等多项打分与评价,综合得分成为衡量商家优劣的标杆。很多用户不知道的是,如今医院也成为了其中一员,在点评平台上,不论是三甲医院还是一些专科医院,都榜上有名,但其中一些相对知名的医院评价星级较低,有些医院的评论区内,医生也频频“中招”。(1月18日《法治日报》)

在一些点评App上,医院的评分普遍不高,一些知名的三甲医院,综合评价只有两颗星。在评论区,甚至还有患者对医务人员进行“指名道姓”的侮辱性评价,有些还配以偷拍医生的照片或问诊时的视频,有的侮辱性评价还被平台打上了“优质评价”。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医师法第六十条规定,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或者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些患者对医务人员进行侮辱性评价,已涉嫌违法。审核不严甚至对“差评”“推优”的平台也要为此担责。201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利用网络评价等方式辱骂医务人员,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时也要看到,点评App上医院的评分普遍不高,也不能只怪不具专业知识的患者对医护人员有偏见,现实是,一些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而少数医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甚至还存在过度医疗等问题。点评App上医院的评分普遍不高,一些患者对医护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不满,也是消费者对不满意的服务给予“差评”的一种方式,不能一概视为对医务人员形象的“抹黑”,视为一种网络暴力,并为此追究给“差评”患者的责任。

点评App不能成了涉医网络暴力渠道,但也要保护患者给医院与医护人员“差评”的权利,不能阻塞了点评App上患者对医院及医护人员进行评价的渠道,更要让点评App成医患“良性互动”通道。

对此,要加强对网络平台的规范,网络平台要严格把关,落实好主体责任,要防范患者评价变成了对医护的网络暴力。患者在点评App上对医院、医护人员的评价,其实也是一面镜子,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患者有对此进行评价的权利,但要能规范“好差评”制度,让“差评”成为改进的动力,而不至于成了害人的“毒药”。还要进一步畅通患者的维权渠道,深化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能够回归患者立场,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医患矛盾。

文/戴先任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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