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球第二大伤害死亡原因,每年约有68.4万人死于跌倒,其中80%以上集中于中低收入国家。在我国,跌倒已成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重要“杀手”。此前虽有很多横断面调查及综述研究,但因定义、数据收集法、科研地点和时间等因素不同,致使国内报道的老年人跌倒发生、死亡等流行情况存在较大差异。近日,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特聘教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乔治全球健康研究院荣誉高级研究员田懋一博士,联合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伤害预防研究室雷蕾主任等人共同完成的一项课题《1990年至2019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群跌倒疾病负担研究》,首次对上述问题给出了完整而系统的答案。相关学术文章最近被国际著名期刊《柳叶刀-公共卫生》在线发表。
全球疾病负担(GBD)研究由世界银行在20世纪90年代初牵头发起,于1993年发表了第一份世界研究报告。该报告覆盖了8个地区和5个年龄组,系统分析了包括107种疾病和483种后遗症在内的全球健康问题,对后续全球卫生政策制定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GBD研究首次引入了伤残调整寿命年(DALY)指标,综合考虑了死亡和伤残对人口健康的影响,对不同疾病造成的健康后果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比较,最终成了GBD研究的核心指标。在基于全球疾病负担2019基础上,来自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美国华盛顿大学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的科研团队全面系统分析了1990年至2019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跌倒疾病负担的时空变化。
据该文通讯作者田懋一教授介绍,这项研究主要有如下发现——
从1990年至2019年的30年间,我国不同省份、性别、年龄组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跌倒风险的概率明显升高。分析原因有以下两点:首先是中国人均期望寿命显著增加,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比明显加大。随着年龄增长,个体生理机能逐渐下降,容易罹患肌少症、骨质疏松症、睡眠障碍等疾病,这些疾病都被证实为跌倒的危险诱因。二是自2009年起,国家基本公卫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中,明确要求相关机构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防跌倒措施的健康指导,但最新综述研究表明,我国现阶段尚缺少高质量的干预性研究证据用以指导老年人跌倒预防;同时老年人普遍认为跌倒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根本防不胜防,从而缺乏良好的预防跌倒意识和防护手段。
研究结果显示,30年间,我国老年男女跌倒的发生率、死亡率和伤残调整寿命年率无明显差异。在此之前,性别差别已被广泛报告为跌倒的危险因素,但该研究仅在特定性别-年龄组中发现老年男性和女性的跌倒疾病负担存在显著差异。同时证明,跌倒已变为我国老年男女共同面临的健康问题。田懋一认为,预防老年人跌倒应从性别平等的角度出发,考虑不同干预措施对于不同性别老年人的适宜性,这样将更有利于相关干预措施在更广泛的人群中实施。
该项研究发现,80岁及以上老年人是跌倒高危人群,这部分人群的跌倒发生率在过去30年中呈“水涨船高”的趋势。临床观察结果表明,跌倒是因骨折致残的“祸首”之一,尤其是髋部骨折。田懋一介绍,在高龄老人中,约35%的髋部骨折病人无法恢复独立行走,25%的患者需长期家庭护理,骨折后6个月死亡率0-20%,一年死亡率高达20-30%。由此可见,80岁及以上老年人一旦因跌倒而骨折,将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严重“缩水”,同时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从降低老年人骨折的角度出发,预防跌倒无疑是一种潜在的具有良好成本效益的干预措施。
研究结果还表明,最近30年,我国31个省份的跌倒发生率和伤残调整寿命年率有明显差异。其中,2019年浙江省和福建省的跌倒发生率和伤残调整寿命年率较高;1990年至2019年四川省、云南省、湖北省的跌倒发病率和伤残调整寿命年率增幅最大。这5省的老年人跌倒发生率和伤残调整寿命年率在短期内难以降低。专家建议这些省份适时开展设计严谨的老年人跌倒预防的干预方案,为我国提供高质量的研究证据,并促进老年人跌倒预防措施在更广泛的人群和区域大面积实施。此外,吉林和黑龙江的跌倒发生率和伤残调整寿命年率最低,这两地的跌倒发生率在过去30年中上升幅度也最小,跌倒伤残调整寿命年率还有显著下降。但当前尚缺乏对两地上述情况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系统阐述。
研究者认为,全面系统分析我国过去30年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跌倒疾病负担的时空变化,对促进健康老龄化的实现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上述科研结果,田懋一教授提出如下三点建议:一是在老年人中大力开展跌倒预防的宣传教育,普及科普知识,尤其要在高龄老人群体中下功夫;二是性别平等观念应贯穿于老年人跌倒预防的设计和实施全过程;三是各级政府部门需给予老年人跌倒预防更多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尤其在老年人跌倒发生明显上升的地区。在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的背景下,需要各行各业齐心协力共同创造支持环境和机会,让每个人都能享受高质量和健康的老年生活。
文/科技日报记者 李丽云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