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中小微企业经济纠纷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1-14 13:05
1月14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中提到,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中小微企业经济纠纷。
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严格区分中小微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落实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中小微企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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