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度北京警察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80名事业编制人民警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录80人。
二、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录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毕业生范围以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相关规定为准。如相关政策调整,以最新调整为准。
(二)报名基本条件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严格党风廉政要求。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公安教育事业;
2.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
5.应当符合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的;
(2)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3)干部人事档案存在“三龄两历”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三龄两历”是指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等;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13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登录公招网(www.gongzhao.com.cn)按要求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不超过10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填写一个职位,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教育经历从小学填起,须在学校和专业后准确写明各阶段学历层次,联合培养、交流交换等经历也必须填写。个人教育、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复习考研”“待业”等经历也需填写。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录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所需材料请上传照片,单张照片不超过300KB。
4.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者参加后续招录环节。报考人员可于2月22日后登陆公招网(www.gongzhao.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录过程始终。
5.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试讲或结构化面试)。
其中,报考教学岗位人员的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报考非教学岗位人员的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分别为50%、50%。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
2.笔试地点:具体考场以公招网公告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3月10日在公招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4.网上打印准考证:2月22日8:00至2月25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公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后续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考试凭证,请全程妥善保管。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以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报考教学岗位人员的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报考非教学岗位人员的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各职位的专业能力测试人选比例均为1:3,根据人选比例,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人选比例不足1:3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三龄两历”证明等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公招网发布公告另行通知。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四)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达到合格线人员,要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并开展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试。具体安排将在公招网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的人选。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具体安排在公招网另行公告。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聘用职位要求,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上述程序的结果和职位匹配度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望各位报考者周知。
咨询电话:89768296、89768875(工作日9:00-12:00 14:00-16:00)
公招网技术咨询电话:68771334、68771229(工作日9:00-12:00 14:00-16:00)
编辑/谢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