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委员毛颖梅:宣传“依法带娃” 避免“盲养”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1-04 11:57

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将于1月5日开幕。1月4日上午,市政协委员陆续到北京国际饭店、好苑建国酒店、长富宫饭店这三个住地报到。来自教育界别的市政协委员、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教师毛颖梅报到时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她此次带来了关于普及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提案,以促进“依法带娃”。

毛颖梅委员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经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是对传统家庭教育观念的一个重大的改变,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这个促进法的出台,有助于解决我国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方面存在的两大薄弱环节——养而不教和教而不当。因为促进法不仅有针对性地列举了多条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解决家长“教什么”“怎么教”的困惑,还严肃地提示家长——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国家就会出手进行干预。

毛颖梅委员认为,“依法带娃”应该成为每个家长应有的基本认识,但长期以来,一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甚至将实施家庭暴力混同为家庭教育方式,有的将教育孩子的责任完全推给学校,对孩子的不良行为表现不闻不问,就是所谓“盲养”。为了避免和减少这样的情况发生,《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普法工作该法势在必行。

毛颖梅委员建议,为了让家长能够更好了解作为家长的责任和义务,应该在全市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提升家长参与和科学育儿的意识。司法部门可以及时整理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失当的相关案例,通过媒体广泛宣传; 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制作《家庭教育促进法》普及读本,妇联、少儿工委等群团组织,并在社区通过海报、发放读本,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渗透宣传,并将普及宣传促进法作为“儿童之家”近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内容,引导社区内的家长团体分享讨论;在市教委的指导下,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应该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教中心的教育阵地作用,向家长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读本、请法制校长或相关法律和教育专家做专题解读、组织家长展开主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雷嘉
编辑/谭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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