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丨51万服务费直播卖货5000元 陈小春也“翻车”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27 17:45

随着直播平台的兴起,网络红人、明星依靠影响力直播带货的新闻,时常见诸媒体报道,一场直播动辄卖出千万元甚至亿元货物。但是,也有部分带货翻车的案例,由于没有达到卖货的公司要求,甚至引发一场诉讼。

2020年双11期间的一场纠纷引发媒体关注,一家公司委托传媒公司进行直播带货,花费51.5万元服务费之后,实际卖出5000余元,双方为此闹上法庭。而参与直播卖货的包括影视演员陈小春和锦州小伙巴扎黑、姚永纯、娜娜小仙女等。法院二审裁决,传媒公司需向商家返还41万余元服务费。

16场直播变4场 51万服务费“打水漂”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载明,一审法院认定:广东摩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韵公司)与浙江音符跳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音符传媒)在2020年10月23日签订一份《双11矩阵直播推广协议(快手平台)》,约定摩韵公司委托音符传媒通过互联网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带货活动,在活动中宣传推广销售摩韵公司的商品。

音符传媒提供的主播服务包括在直播平台举办16场直播销售推广活动,其中10场活动由粉丝总量大于等于1000万的达人在直播间执行,6场活动由其他明星达人主播在其互联网直播间执行。直播活动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12:00-11月11日24:00。音符传媒应保证摩韵公司提供的每个商品在直播间现场的直播销售、包括直播间上架商品的时间为5-15分钟且不低于5分钟。服务费为515000元。

音符传媒公司应保证摩韵公司直播产出ROI(实际销售金额/515000)比例为1:2.5(2020.11.1-2020.11.11后台销售额总和);如产出ROI低于1:2.5,音符传媒公司需安排3场粉丝数不低于1000万的主播补播。

合同签订后,摩韵公司向音符传媒支付了约定的服务费51.5万元。后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音符传媒实际安排了四场直播带货活动,包括11月5日下午陈小春的直播、11月9日锦州小伙巴扎黑的直播、11月10日姚永纯的直播、11月11日娜娜小仙女的直播。

效果不佳陈小春助理补播   传媒公司需退41.8万元

11月5日下午陈小春的直播中,由于没有商品链接,导致仅直播几分钟摩韵公司商品就被下架。后音符传媒在当晚安排了陈小春的助理补播。但上述几场直播完成后,摩韵公司的商品销售量仅仅5000余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遂引发此案诉讼。

诉讼中,摩韵公司和音符传媒对是否按约定履行合同产生争议。摩韵公司主张,双方签订的《双11矩阵直播推广协议(快手平台)》约定音符传媒应提供16位主播完成16场直播带货活动,且已经列明了主播的姓名,然音符传媒实际仅提供了4场直播,且仅姚永纯和娜娜小仙女是合同约定的主播,故摩韵公司仅认可音符传媒完成了两场直播,应将未完成的直播活动服务费退还。

音符传媒则称,双方签订直播推广协议后,又协商变更了部分内容,将原合同约定的16位主播16场次直播活动更改为由陈小春、锦州小伙巴扎黑、姚永纯、娜娜小仙女四位主播完成4场直播,活动时间变更为2020年11月5日12:00至11月11日24:00,服务费也相应减少10万元,在直播活动结算后退还给摩韵公司。音符传媒称已在11月2日寄出载明上述变更内容的《双11直播更改说明》给摩韵公司,摩韵公司已于11月4日签收。摩韵公司确认收到更改说明,但不同意更改,故并未盖章寄回。音符传媒公司反驳称,摩韵公司从未提出对更改说明不同意,且积极配合完成陈小春和锦州小伙巴扎黑等人的直播活动,并且多次催促音符传媒退回更改协议约定的10万元服务费,表明摩韵公司认可变更协议。

一审法院认为,从双方之间的微信沟通记录可以看出,摩韵公司方明显已经认可《双11直播更改说明》。表明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变更原协议,且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只是在看到实际直播效果差后才反悔。故一审法院对摩韵公司辩称双方未变更协议的主张不予采信。

关于音符传媒应否退还摩韵公司服务费,应退金额的问题。音符传媒已经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安排了陈小春、锦州小伙巴扎黑、姚永纯、娜娜小仙女四个主播在11月5日-11月11日期间各完成了一场直播活动。考虑到陈小春的直播过程中因未上商品优惠链接而导致商品很快被下架,相当于陈小春未实际为摩韵公司的商品提供直播带货。

一审法院认为,摩韵公司作为委托方,并不熟悉甚至不甚知晓直播程序和要求,直播中出现问题,导致未完成的责任应由音符传媒承担。虽音符传媒在当晚安排了补播,但补播并非陈小春本人,而是助理完成。摩韵公司之所以同意由原来的16位16场直播更换成陈小春等4位4场直播,是看中了作为影视明星的陈小春的影响力。因此,陈小春助理完成的补播不能等同于陈小春的直播。

经过审理,广州中院终审判决音符传媒于向摩韵公司返还服务费41.8万元。

直播带货翻车并不鲜见    有人夸大宣传也有直播后大量退货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直播带货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出现问题的带货翻车案例也不在少数。在网络上拥有千万粉丝的“口红一哥”李佳琦,2019年在直播一款不粘锅产品时遭遇了“翻车”事故。在直播中,助手演示煎蛋粘锅,李佳琦发现情况不对后,从助理手中接过锅铲,反复强调“它是不粘的”——但鸡蛋仍粘得到处都是。

2020年10月25日,辛巴团队的主播“时大漂亮”在直播时向粉丝推荐了一款燕窝产品,后来有消费者质疑直播间售卖的即食燕窝“是糖水而非燕窝”,并要求辛巴对此作出解释。2020年11月27日,辛巴在微博上发布了《辛有志写给广大网友的一封信》,承认存在夸大宣传,将召回全部售出产品,并退一赔三。

歌手杨坤同样爆出带货直播翻车案例。2020年11月8日他共在直播间售卖40样产品,包括羽绒服、面膜等。三家商家给出的坑位费(商家请主播带货一次性支付的服务费,以占据直播中的一个“坑”)从10万到13.5万不等,其中一家还给出了杨坤销售额20%的佣金。这次直播带货成为大面积“翻车现场”,有的商家称销量冷清,有的遭遇大量退货。

直播带货大量涌现   对点击量高成交量虚高要重点审核

近年来,网络秀场直播、电商直播节目大量涌现,成为互联网经济中非常活跃的现象和网络视听节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重视的问题。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此前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强化导向和价值引领,营造行业健康生态。

“通知”要求,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参与行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共同推进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活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社会知名人士及境外人员开设直播间,平台应提前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备。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直播间节目内容和对应主播实行标签分类管理。

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直播间和主播,应采取停止推荐、限制时长、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关闭直播间,将相关主播纳入黑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告,不允许其更换“马甲”或更换平台后再度开播。

对点击量高、成交量虚高、“打赏”金额大、业务类别容易出问题的直播间,要建立人机结合的重点监看审核机制,跟踪节目动态,分析舆情和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导向偏差和问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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