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地铁乘客捡到手机不愿归还 民警苦口婆心普法教育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25 17:24

12月24日上午,杜女士携带一面锦旗来到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大屯站派出所,对民警孙晨光快速破案表示感谢。

原来,12月15日早上6时20分,杜女士父亲杜先生准备乘坐地铁到西城区积水潭,在5号线天通苑站,着急赶车下扶梯时不慎摔倒,装在裤兜里的手机因惯性顺势掉落到扶梯上端右侧的地面上。

杜先生到达单位后才发现手机丢失,于是赶紧借用同事手机拨打自己电话,但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由于工作需要,杜先生会经常应用北京健康宝,现在手机丢失也无法出示健康码了,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自助寻找未果后,杜先生来到天通苑站警务室报警求助。

孙晨光根据杜先生提供的线索,迅速调取了相关的监控,经过查看了近2个小时的录像,终于发现是一对夫妻捡走了杜先生掉落的手机。

民警通过工作,辗转联系上了王女士夫妻俩,起初捡拾人不太乐意归还。孙晨光告诉捡拾人,《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属于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返还不当利益。

在经过半小时的法制教育后,捡拾人表示愿意将手机归还,只是二人正在石景山某小区从事房屋装修工作,没有时间亲自送还。

由于杜先生年事较高,便委托女儿与民警一起前往石景山区领回手机。当天下午,孙晨光带着杜女士驱车前往石景山区取回了手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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