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一女生疑因租房押金纠纷服毒身亡”引发热议。
12月12日下午4时许,20岁的女孩程想(化名)在西安新城区联志花苑一出租屋内服下随身携带的敌草快,13日晚经医院救治无效身亡。在病床前,程想告诉父母,在未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房东就将出租屋转租出去。之后程想多次要求房东退还3100元押金,但至今仍未退还全部押金,房东还辱骂程想。目前,警方认为本案不属于刑事案件。
一个花季少女,在租房纠纷压力下选择了结束自己生命,实在令人震惊扼腕。
在未经其同意就把房间转租给了他人,以各种理由拖欠押金,在微信短信中辱骂挑衅等等,房东任某显然刻薄、霸蛮。但是,其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刑事责任,“你把药喝了,我就道歉”等辱骂与女孩的自杀是否有因果关系,仍需专业司法判定。
任何人的选择,都是外部压力和内心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有报道称女孩此前曾患有双向情感障碍。但女孩父亲那句“不要为我女儿打马赛克,她活着时是个漂亮女孩子”,道尽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哀恸,直指这件事的悲剧本质。
是悲剧就一定有教训。不可否认,因为房屋租赁引起的纠纷确实不鲜见,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其中的烦不胜烦、委屈愤怒,很多人都有过。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还需要更多的精耕细作。
现代社会人口流动加快,租房是大多数年轻人初出茅庐的第一项社会活动,去哪里租到合意的房子,怎样与房东打交道,如何面对纠纷,这些人生第一课都要自己去摸索。这个过程如果遭遇到套路很深的长租公寓公司,或者来者不善的房东,年轻人便成了待宰羔羊。本身缺乏处理纠纷的经验,承受力、变通性和韧性都不足,如果再遇到基层工作人员“捣糨糊”式的调解,很容易破坏他们对社会的观感、对规则的信心。
更规范的房屋租赁市场,是送给年轻人的“新手保护”,也是保障房东权益的安全网。
细化管理的方向很明确。一方面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法律法规的完善,让吃亏者有理可依据。去年9月发布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作为中国首部住房租赁领域的条例性文件,更多地剑指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个体参与者责任和具体情况界定,在地方条例和相关政策中可以得到更多细化。
另一方面,强化对房屋租赁纠纷的治理调解仲裁力量,让吃亏者有地说理。除了对簿公堂还有没有别的选择?治理主体不明确,就容易权责不清,各方互相推诿,最后不了了之。二三千块钱,甚至就是几百元钱,在一些人的眼里是小事,在另一些人眼里就是天大的事,就是要以命相搏的事。
从个人成长的角度,程想的选择也留下了思考。初入社会,必然是脆弱的、纯真的,也一定会失望、会失落,但用“剖腹取粉式”的惨烈以明志,实在不可取,实在不值得。
不管你正处于什么样难过的关,都请记得:一些波折坡坎,当时以为是山峰,拉长时间线再回头看,不过是小沟小壑。在社会规则中据理力争的同时,更要保护好自己。世道曲折崎岖,愿每个人都坚强。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