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提醒:美白有风险 避免购买违规宣称化妆品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17 14:16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2月17日了解到,国家药监局近日在官网发文表示,企业追求美白化妆品的美白效果的同时,不能忽视其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添加杜鹃醇的美白产品引起使用者皮肤产生“白斑”的事件就是此类产品造成消费者皮肤伤害的典型案例。

国家药监局表示,美白化妆品一般是指有助于减轻或减缓皮肤色素沉着,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化妆品。由于此类产品风险程度相对较高,《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其属于特殊化妆品范畴并实行注册管理。目前,我国对于美白化妆品的判定主要基于产品的标签宣称和产品内在属性。另外,相关部门正在筹备起草化妆品美白剂清单,预计清单发布后会对我国美白化妆品的界定产生进一步的影响。

国家药监局表示,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在我国通过物理遮盖形式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产品也归于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管理,不过这类产品数量相对较少,许可批件上的产品类别处印有“祛斑美白类(仅具物理遮盖作用)”字样,在此类产品标签上也需要明确标注“仅具物理遮盖作用”以示区分。这类产品仅仅是起临时的遮盖性美白作用,并不会真正使原有皮肤颜色变白,因此大家在选购祛斑美白化妆品时要特别注意这两类产品的区别。

国家药监局提醒,美白剂过度作用也可能对儿茶酚胺激素的代谢产生不良影响。添加杜鹃醇的美白产品引起使用者皮肤产生“白斑”的事件就是此类产品造成消费者皮肤伤害的典型案例。因此,这也要求我们的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开发美白化妆品时开展全面的安全性评估,以切实保证此类产品的使用安全。

消费者选用美白化妆品要避免购买标签上有明显违规宣称的产品,如“快速美白”、“七日白”、“医学美白”等,因为有些假冒伪劣产品正是通过这些虚假宣称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上述宣称的背后常常会涉嫌一些非法添加的情形,如非法添加激素和铅、汞等禁用物质,反复使用激素类产品会使皮肤异常敏感,变成“激素脸”引发依赖型皮炎,严重的会对神经系统等造成危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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