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风暴眼 | 林丹因机票款纠纷成失信执行人 本人回应:系公司纠纷 不是老赖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14 17:50

12月14日,据多家媒体报道,中国判决文书网显示,奥运会羽毛球冠军林丹新增为一起官司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541661元。但随即林丹很快做出了声明,他在个人社交账号上表示:本人跟万国城公司合作上有分歧,3月份已经退出公司,之前代表公司出席活动的机票酒店住宿钱,不知道万国城公司欠账票务公司,现在正让律师妥善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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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林丹发布了律师声明,声明称,部分网络报道中关于“林丹成老赖!与谢杏芳拖欠54万机票钱”、“林丹谢杏芳夫妇……被列为失信人”等信息均为不实信息。

林丹、谢杏芳从未参与报道所涉案件,对案件纠纷不知情。

声明称不实信息已经给家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困扰及名誉损害。呼吁相关造谣者和网络平台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全部针对委托人的不实言论;否则,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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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判决文书网显示的信息,2018年7月,万国城(广州)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与广州西敏旅运票务有限公司约定:西敏公司向万国城公司股东林丹、其配偶谢杏芳及其他第三人提供机票,万国城公司收到账单后按月在信用期限内支付机票款。但万国城公司经催款后仍不支付2018年9月至12月机票款,西敏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万国城公司偿付西敏公司机票款40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共计54万余元。

最终,法院判决万国城公司偿付西敏公司机票款40万余元及相应利息以及律师费。法院判决,2018年7月28日,西敏公司与万国城公司签订《协议书》,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属有效合同,双方均应依约履行。西敏公司依约为万国城公司提供机票、车票订购及酒店预订等服务,并出具账单,万国城公司均予以签收确认。万国城公司未依约支付账单所欠款项,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清付所欠款项并支付相应利息。据天眼查案件流程显示,2020年,万国城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在执行异议公告中,追加林丹等为被执行人。不久,该案成为终本案件。今年12月,该案恢复执行。

从判决书看来,在2020年时万国城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追加林丹等为被执行人。但万国城公司的变更记录则显示,在2021年3月时,林丹已退出该公司股东行列。这与林丹在社交账号上声明的时间点吻合,也就是说,林丹目前已与万国城公司无关联。不过,机票款应付时期以及万国城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个时间都是在林丹退出该公司之前,这也是有争议的一点。

从林丹的表态大致可以推测,就是万国城公司之前和林丹进行合作,由公司负担林丹付机票款,但是后来在有关公司催款时万国城公司并未付账,导致林丹也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而受到牵连。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艾林
编辑/周学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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