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根据定义,互联网营销师是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经济的繁荣发展,互联网营销应运而生,以带货主播为主的互联网营销从业人员队伍迅速壮大。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互联网营销师已超1000万人,且从业人员数量以每月8.8%的速度快速增长,覆盖用户规模达到8亿以上,直接带来的营销成交额达千亿元,不仅拓展了消费需求,也促进了产品销售,促进了经济发展。
直播带货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互联网营销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的短板也开始凸显,一些带货主播虚假宣传、数据造假、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乱象俯首可拾,营销“翻车”事件此起彼伏。在此语境下,如何规范互联网营销师的营销行为,以此促进整个行业“素能”的全面提升,是亟待有解的现实命题。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直播带货中滋生的种种乱象,一定程度上与整个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缺失密切相关。作为一种基于互联网经济而生的新兴职业,互联网营销师在初期本身就会出现“成长中的烦恼”,需要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有效约束,否则,难免让整个行业步入野蛮生长的恶性循环中。出台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规范直播带货、促进整个行业从业人员“素能”提升的必然抉择。
2020年6月,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织申报的互联网营销师新职业通过审批,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直播带货主播从此成为被国家正式认证的新兴职业。既然是获得认证的新兴职业,就理当遵循相应的职业行为规范和行业规范,这也是直播带货应该走的大道正路。在此背景下,人社部顺势而为地推出互联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正当其时。
此番出台的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既对这一新兴职业进行了准确定义,又将其工种细化为4个类别,并对各个类别的工种设置了5个或3个等级,厘清了互联网营销师的职业边界;同时,标准还对各级工种设置了极具针对性的申报条件,解决了准入门槛低而导致从业人员鱼龙混杂的问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严控质量”被写入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守则中,更有助于通过诚信守法的职业操守终结主播带货“翻车”的乱象。这种量身定制的职业技能标准,全方位地为互联网营销师的职业活动提供了根本遵循,必能在规范直播带货行为、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和提升从业人员“素能”水平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互联网营销师的直播带货营销行为,既关乎消费者的权益,也关乎企业的利益,更关乎整个行业生态的向善向上,必须对其执业行为依法予以规范,这是出台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最大意义所在。相信随着各项标准的应声而落,直播带货必将以更理性、更智慧、审慎而从容的消费行为迎接新消费时代,让公众享受到更加美好的生活。
文/万周
漫画/陈彬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