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非杭州户籍可购买共有产权房
观点地产网 2021-12-01 14:43

12月1日,杭州市政府官网公布《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管理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基准价按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合理优惠后确定。

单套销售价格按照销售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确定,在售房阶段向社会公布。划拨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50%-80%范围内选择产权份额比例,按照单套销售价格对应的不同比例支付购房款。

出让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产权份额为土地出让时已确定的份额比例,按照单套销售价格对应的产权比例支付购房款。

《管理办法》明确,在符合限购前提下,户籍家庭需要满足:主申请人具有一定年限以上市区户籍、购房家庭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非户籍家庭需要满足:主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主申请人申请前在市区累计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定年限、购房家庭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管理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户型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设计应功能布局合理,有效满足居住需求。既有房源转用的,不受前述套型限制。

《管理办法》明确,申请预售、发布公告、资格审核、配售摇号选房四个步骤的销售和申购程序。

其中资格审核环节,明确申请家庭提出申请,经审核,按规则确定配售摇号选房排序名单并进行公告。具体的规则将在受理公告中明确。配售摇号选房环节,明确放弃选房或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家庭,自当次选房结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管理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采取划拨土地集中新建、出让土地集中新建以及既有房源转用三种筹集方式。

划拨土地集中新建的,市级做地主体和各区政府作为市、区两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筹建主体,由具有开发资质的国有企业开发建设,土地使用权划拨至该国有企业名下。

出让土地集中新建的,按照“限房价、定份额、竞地价”的原则,在宗地出让方案中限定购房家庭所持份额,明确套型面积、交付时间、销售方式、销售基准价等内容,以“竞地价”方式公开出让住宅用地,由土地受让企业进行开发建设。

既有房源转用的,具备居住条件、位置适宜的政府房源、征收(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或其他社会房源,按规定程序也可转化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具体规定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城乡建设等部门另行制定。

编辑/刘洋-广厦

相关阅读
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采用5年封闭流转规则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1-18
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不再建安居型商品房
中新经纬 2023-01-18
北海修订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北海日报 2022-06-25
浙江首个共有产权保障房项目开建:两梯四户,距地铁站八百米
澎湃新闻 2022-05-31
杭州共有产权房项目陆续发布建设进展 部分地区将可半价买房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4-08
宁波: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的共有产权住房可以上市转让
澎湃新闻 2022-02-07
杭州: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同权”商品住房
新华社 2021-12-02
杭州出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非杭户籍可购买共有产权房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01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