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成为网络热议话题。风波未息,“库尔勒香梨”商标侵权事件又引发关注,全国多家商户因售卖库尔勒香梨而被起诉侵权,面临处罚。
有商户赔偿6000元后表示,以后不敢再卖库尔勒香梨;也有人表示,自己在新疆库尔勒地区种了20多年香梨,可产品不能叫库尔勒香梨,无法理解。库尔勒香梨协会26日回应称,“不存在高额加盟费,也不强制商户加入协会”。
律师称,只要符合产地、品质要求的市场主体,均有权正当使用“库尔勒香梨”这个地理标志。
多家商户因售库尔勒香梨被起诉
“库尔勒香梨协会起诉了我,法院判我赔偿12000元。”河南开封的水果摊主刘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020年他把摊位租给了当地一水果批发商,该批发商转卖了50箱香梨,当时每箱价格是20多块钱。“说是批发商擅自使用了库尔勒香梨商标,而我是摊位所有人,就被协会起诉了。”刘先生说,经法院审理,他被判赔付12000元,刘先生对判决结果不服,尚未支付赔偿款,目前双方还在僵持中。
河南洛阳一库尔勒香梨批发商王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所售香梨均来自新疆库尔勒地区,产地证明和合同都是齐全的,在香梨的外包装上也没有印制该协会注册的“孔雀标”,只是使用了“库尔勒香梨”几个字,就被判为侵权。“说是种植户没有加入协会,就擅自使用了库尔勒香梨商标,起诉书上说要我赔偿30000元,前一段时间双方和解了,最后我支付了6000元。”王先生说。
极目新闻查询发现,目前库尔勒香梨协会的涉诉关系有759条,开庭公告有684条,仅11月份的开庭公告就达21条之多,其中绝大多数案件涉及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方遍布全国多地,既有小型的个人水果店,还有规模经营的水果批发商行。“卖水果30多年了,还从没听说过卖水果还侵权。”多家商户对香梨侵权一事无法理解。
极目新闻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多家商户质疑库尔勒香梨协会存在“碰瓷”之嫌,以商标侵权之名强行要求商户加入协会,收取高额加盟费。
库尔勒香梨协会称“不存在高额加盟费”
资料显示,库尔勒香梨产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地区,被誉为“梨中珍品”。库尔勒香梨协会成立于1994年,会员近300家,涵盖香梨种植、仓储、冷链保鲜、包装、物流、经销、农资技术服务等香梨相关产业链企业。该协会于1996年注册了库尔勒香梨商标,这是中国第一件注册保护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图案为一只开屏孔雀,孔雀下方为“库尔勒香梨”文字字样。2004年12月13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库尔勒香梨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2006年10月12日,库尔勒香梨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20年9月14日成为首批受欧盟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