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原副主任张洋涉嫌受贿罪被公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1-23 16:22

日前,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原委员、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原副主任张洋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洋简历

张洋,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山东掖县人,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9年7月至2000年9月,任北京市第十二中学教师;

2000年9月至2003年4月,任北京市第十二中学第一分校副校长;

2003年4月至2004年5月,任丰台区教委人事科副科长;

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任丰台区教委人事科科长;

2005年4月至2006年6月,任丰台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副主任;

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任丰台区政府办公室值班室主任;

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任丰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丰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9年12月至2012年11月,任丰台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

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任丰台区新村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3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丰台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2015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丰台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丰台区教委主任;

2020年1月,任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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