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失自己的手提袋之后,当事人确认自己是乘坐9号线地铁丢失的,但是民警两天之后却在地铁房山线上找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11月13日22时12分,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郭公庄站派出所接乘客李女士拨打110报警求助,称其在乘坐地铁9号线从丰台科技园站下车时,将手提袋遗忘在地铁列车上,请民警帮忙查找。
民警何林海接到派出所值班室布警后,赶到地铁丰台科技园站找到报警人。经询问得知,李女士当晚从地铁房山线上车,到郭公庄站换乘地铁9号线,从丰台科技园站下车时因疏忽,将随身携带的纸袋遗失。因纸袋里装有昂贵的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财物,报警人寻找了两个多小时无果之后,于是想起了报警。
根据失主提供的时间、点位等线索,值班所长立即安排民警进行查找,通过观看调取的李女士在丰台科技园站下车时监控,发现报警人从地铁9号线下车时手里确实没有纸袋。随后,派出所向地铁9号线各站发布寻物启事,请运营企业协助查找;同时,安排民警调取报警人的乘坐列车的监控录像。
在警方开展工作期间,李女士因丢失了心爱的化妆品感到十分烦燥,一度对民警的处置过程表示不满,认为民警在工作中存在推脱不作为的情形。
第二天,打击处置队民警王一经过观看调取的9号线列车上的监控录像,发现报警人在车上并未携带手提袋,但报警人仍然坚称自己将东西遗失在郭公庄至丰台科技园之间的9号线列车上。
后来,民警转变思路,判断报警人可能将手提袋遗失在地铁房山线的列车上。
11月15 日,王一根据失主在郭公庄站换乘地铁的时间,锁定其乘坐房山线的车次,又根据失主提供的信息确定了具体的车厢。
随后,派出所又调取监控录像发现车辆行驶至房山线北延终点东管头南站时,保洁人员在打扫列车卫生期间,将一个与报警人描述的特征相符合的纸袋带走。
经联系地铁东管头站,确认保洁员捡拾的牛皮纸袋是报警人的遗忘物,目前存放在该站失物招领处等待认领。
11月16日晚上,报警人来到郭公庄站派出所领取物品,不断地向民警道谢,并写下一封感谢信对自己曾经的误解向民警致歉,她说:“这几天东西丢失之后特意关注@北京公交警方官方微博,自己也恶补了一些法律常识。其实,像我这种丢失财物后要求民警寻找的情形,并不属于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和职责,但是你们费尽周折帮我找回,叫人终生难忘。”
报警人还携带了许多慰问民警的奶茶、绿茶,但被民警婉言谢绝。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