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三批集中供地推出12宗住宅用地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1-19 23:55

今日(19日),北京土地交易市场发布了本年度第三批次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共计12宗,土地总面积约62公顷,总建筑规模约113万平方米,起始价总额336亿元,将于12月下旬集中成交。

第三批次土地顺利成交后,北京商品住宅用地年度成交总量约350公顷,预计可完成年度供应计划300公顷的117%。在第三批次供地公告发布的同时,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网站同步发布了暂停26宗地块挂牌交易的公告,其中3宗项目在优化出让条件后纳入第三批次供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表示其余23宗将继续优化完善,后期择机推出。

北京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始终坚持以规划为引领,区域间合理布局,促进职住平衡、站城融合、产城融合。三批次集中供应的12宗项目共涉及6个区。位于中心城区的有7宗,土地总面积约40.4公顷,占比为65%,其中朝阳区6宗,约26公顷,丰台区1宗,约14.4公顷。位于平原新城的有1宗,土地总面积约4.6公顷,占比为8%,位于房山区。位于生态涵养区的有4宗,土地总面积约16.8公顷,占比为27%,其中门头沟区2宗,约5.2公顷,密云区1宗,约10.3公顷,延庆区1宗,1.3公顷。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及相关区政府等单位在年内商品住宅供地工作中,始终坚持“房地联动、一地一策”机制,加强因地施策的政策精准性。在本批次供地中,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竞争方式,科学设置并公开竞争上限,从公布的地价上限来看,单宗溢价率均不高于15%。同时继续采取房屋销售价格引导机制,以稳定市场预期,引导企业理性竞价。

“房地联动、一地一策”机制,一方面对年内供应的商品住宅用地进行了精准施策,不断推动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由“价高者得”的单一目标向完善市场、促进土地利用、保障民生等多目标管理转变。另一方面通过对市场形势的分析研判,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北京第三批次供地从实际出发,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合理选择位于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周边配套较为齐全的4宗项目,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总规模约4.36万平方米,顺利成交后全年土地市场竞配建租赁住房将达到54万平方米。

为避免同一区域内商品房项目集中扎堆入市,在第二批次试点竞现房销售面积方式的基础上,三批次扩大试点范围,本次共有5宗地设置了此环节。另有1宗朝阳区劲松街道0408-646地块,在起始阶段要求未来全部商品住宅建筑规模实行现房销售。对于该类项目,已充分考虑房企开发成本,预留合理利润空间,保证未来企业可打造一定品质的住宅。

相较预售而言,现房销售优势明显,一方面未来购房人可切身考察项目情况,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真实房源提升购房人安全感,减少购房纠纷,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购房者资金压力,避免了因项目烂尾带来的资金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此次出让地块中有1宗为轨道交通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位于朝阳区东坝乡,在本项目出让中,我市首次探索“期地”(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根据地铁建设时序分期交地)出让模式。

东坝车辆段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北京自由贸易实验区国际商务片区中的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范围内,是实现自贸区职住平衡及轨道交通基础设施配套的重要工程。根据2020年8月国务院批复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0)123号)及《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20)10号)中“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加大开放力度,开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鼓励大胆试、大胆闯”的有关精神,为支持“两区”建设和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我市在保障规划实施前提下,以不突破市场公平底线为原则,在车辆段上盖工程先行建设的情况下,对车辆段上盖开发部分用地试点进行“期地”出让。

东坝车辆段综合利用项目虽然试点“期地”出让,但可以提前锁定未来该区域房价、地价水平,有利于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同时,为保证我市土地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项目的出让文件中已明确具体交地条件、交地时间、地价款缴纳时间等具体内容,充分保证竞得人合法权益。

第三批次供地中继续坚持住房品质“双重保障”,设置最低品质保障要求,未来住宅要实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采用装配式建筑且装配率达到60%、设置太阳能光伏或光热系统;设置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评选环节,明确了评选内容和评分标准,对于进入该环节的项目,将从建筑品质和规划建筑设计两部分进行评审。同时为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人居环境、人民生活品质、城市竞争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促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实现,本次在朝阳区劲松街道0408-646地块中试点“定高标准住宅建设+摇号”的竞争方式,增加“高标准住宅建设”的要求。竞买规则显示,该类项目在摇号前企业要出具《高标准住宅建设承诺书》,承诺未来房屋建设中绿色建筑、健康建筑、宜居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应达到相应品质要求。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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