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拟分三种班型收费
中新经纬 2021-11-16 21:17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微信号“发展北京”16日消息,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发展北京”透露,《管理办法》对标对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等文件要求,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在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定价范围和原则、定价权限、成本构成与核定、收费信息公开、收费行为监管等方面严格落实国家规定。在此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多、规模大、班型及授课方式多样等实际情况,重点细化明确定价规则和强化社会监督2方面内容。

按照国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明确定价规则方面,《管理办法》明确,由北京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管理办法》指出,根据国家规定的主要定价班型,将定价班型主要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按照简单明了易操作的原则,管理办法以线下10~35人班型的标准课程时长的培训收费标准为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其他班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按照规定的与10~35人班型的比价系数计算确定,线上收费按照规定的与线下收费的比价系数计算确定。

同时,《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出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定收费标准的原则、主要考虑因素,成本构成、主要指标审核的原则等科学制定收费标准。有关部门将适时对收费政策开展评估,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强化社会监督方面,《管理办法》指出,要加强收费信息公开,要求培训机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收费及退费办法、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

《管理办法》还要求,强化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在国家要求基础上,建立培训机构成本公开制度,要求培训机构每年在官方网站和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开上年度成本费用等信息。

“发展北京”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提供长效的有针对性的规范,有利于更好发挥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合力,促进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引导培训机构回归公益属性。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正会同市教委,按照国家要求研究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拟于近期出台。

(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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