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称,为避免上述违规行为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投资者权益,全国股转公司立即采取监管措施,于2021年11月16日开盘前对钢宝股份股票实施紧急停牌,并要求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补充披露相关公告,如实说明事件具体进展情况,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此外,全国股转公司针对钢宝股份及其相关责任主体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要求其正视问题,切实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如未及时改正,全国股转公司将从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钢宝股份的主办券商国泰君安未督促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全国股转公司对其采取约见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要求其加强内部控制和工作协同,规范履行职责。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挂牌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严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法律原则。主办券商要完善业务管理,发挥好市场“看门人”职责。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秉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和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规范发展。(记者 刘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