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2万元司法救助金及时送到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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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4 21:00
“感谢法院,谢谢你们。”11月11日,通江县申请执行人杜某,从通江县法院院长杜伯梅手中接过2万元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表示。
杜某系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原告,杜某的丈夫陈某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经通江县人民法院调解,被告杜某某、景某某自愿于 2016年3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杜某珍赔偿款余额38000元。但被告到期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杜某因长期患病,劳动能力有限,无任何经济来源;家中老人年龄较大,女儿上学也需要高额费用,生活十分困难,遂向通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该院就其困难情况和案件执行情况研究后上报该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后决定给予其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据了解,近3年来,通江县人民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为22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5.5万元,缓、减、免收诉讼费369.39万元。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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