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减排金融支持工具如约而来。
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的各类企业一视同仁提供碳减排贷款,贷款利率应与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持平。
在11月的格拉斯哥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召开前,国务院发布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做了总体部署。根据方案,中国人民银行将助力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此外,政策性银行将为碳达峰计划提供“长期稳定的融资支持”。
重点领域得到“精准滴灌”
具体流程方面,金融机构向重点领域发放碳减排贷款后,可向人民银行申请资金支持。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金融机构需向人民银行提供合格质押品。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初期的碳减排重点领域范围突出“小而精”,重点支持正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但促进碳减排的空间较大,给予一定的金融支持可以带来显著碳减排效应的行业。
“碳减排支持工具是‘做加法’,用增量资金支持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的投资和建设,从而增加能源总体供给能力,金融机构应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融资支持,助力国家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上述央行负责人强调。
这又是一次对特定领域的金融“精准滴灌”。
开源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赵伟表示,从信用支持效果量化测算角度来看,在支持行业里可能会较为明显。目前清洁能源产业贷款余额3.79万亿元,假设绿色工具支持下,贷款增速由现在的23%左右提升至明年的35%,带来的边际增量贡献约4500亿元,对总体新增信贷支持约2%、对贷款余额贡献约0.2%。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支持的清洁能源领域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源利用、抽水蓄能、氢能利用、地热能利用、海洋能利用、热泵、高效储能(包括电化学储能)、智能电网、大型风电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户用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跨地区清洁电力输送系统、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等。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工业领域能效提升、新型电力系统改造等。碳减排技术领域主要包括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后续支持范围可根据行业发展或政策需要进行调整。
中国银行研究院汪惠青认为,从资金需求来看,“十四五”期间,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等减排重点领域的投资需求较大,保守估计年均投资增速将在10%以上。碳减排支持工具初期聚焦这些领域,能够引导金融机构给予精准支持,助力相关行业企业尽快实现技术突破和产业升级。
从降低上述领域企业融资成本的角度来看,赵伟认为,此次碳减排支持工具的定向性对于相应支持行业、公司而言,能起到“降息”效果,相当于贷款成本降至约3.85%,目前最新一般贷款加权利率约5.2%。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支持领域的利好,是确定的。
金融机构“先贷后借”
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也需对碳减排支持工具的真实投向和贷后管理持续负责。
央行上述负责人称,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申请碳减排支持工具时,需提供碳减排项目相关贷款的碳减排数据,并承诺对公众披露相关信息。金融机构参考碳减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或市场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贷款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计算贷款的年度碳减排量。
此外,金融机构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后,需按季度向社会披露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的碳减排领域、项目数量、贷款金额和加权平均利率以及碳减排数据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核查等多种方式,核实验证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汪惠青认为,在运行机制上,碳减排工具采用“先贷后借”机制。即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先向重点领域发放碳减排贷款,再向人民银行申请资金支持。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资金支持的精准性,也对金融机构精准辩识企业的绿色、可持续经营程度提出了要求,有效提高了碳减排相关资金的利用效率。
赵伟认为,碳减排工具推出带来的信用扩张可能效果有限。对银行而言,存款成本2%左右,碳减排支持工具成本1.75%,资金成本优势并不明显;没有类似支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时,余额增速不低于30%的硬约束,约束力不足。
招商证券在其11月9日的研报中指出,根据方案设计,央行通过“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投放碳减排支持资金,且要求银行提供发放碳减排贷款的情况以及贷款带动的碳减排数量等信息,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这些信息进行核实验证。如此一来,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将会面临以下问题:一方面,目前大多数银行不具备测度贷款产生的碳减排数量信息的专业能力,因此只能依靠外部机构提供服务支持。此外,银行也愿意将碳减排审核认定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机构,从而规避自身的违规风险,而这将增加银行成本、降低办理效率;另一方面,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的环境测评报告需要取得央行信任,这对第三方专业机构资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在当前该行业管理体系尚未成型的背景下,央行凭第三方机构报告就提供政策资金,恐将慎之又慎。因此,在该政策落地的初期阶段,业务开展将以“小步快跑”为主,对市场流动性供给有限。
金融机构需提防“漂绿”
2021年半年报中,多家上市银行表示加强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把环境和气候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融入信贷全流程,对相关客户实施分类管理,密切关注企业生产及项目建设对能源消耗、碳排放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同时,多家大型银行加强了在绿色减碳领域的投入,多家大行上半年绿色贷款余额呈两位数增长,工商银行上半年绿色信贷规模高达21544.58亿元,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绿色信贷均破万亿,分别为17639万亿元和1.57万亿元。
世界银行IFC首席投资官李耀提出,绿色金融机构需要具备六种能力,包括需要对市场和产业发展有丰富的认知能力;识别和评估绿色项目的能力,尽管所有的项目都是与可持续发展有关,边界仍然需要核准;还需具备具有为绿色金融产品市场营销和推广能力;有高度识别和管理风险的能力;具有提供一体化和广泛的绿色金融产品融资解决方案的能力;具有国际合作能力以及持续产品创新能力。
准确的辨别和评估绿色项目,需要金融机构投入更多的耐心与专业基础建设。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有不少银行机构新增加设置了绿色金融相应组织架构,如成立绿色金融管理委员会、绿色金融领导小组、绿色金融工作小组等。
申万宏源证券在近期研报中指出,金融支持高碳企业转型与防范“漂绿”形成两难局面。“漂绿”是指融资方通过绿色金融获取的资金用于无法满足环境效益预期的非绿色项目。目前“漂绿”存在两种可能性,一种是融资方通过包装将非绿项目打造成为绿色项目以获取资金方面的支持,另一种是绿色项目筹集得到的资金在后续没有被用于该项目,而是流入到非绿色领域。
在新增的绿色信贷或绿色债券等项目中,银行尤其需要辨别底层资产是否真的“绿色”,需警惕行业中的伪绿色科技和伪绿色金融。有商业银行人士认为,越来越多的专职绿色金融组织建设,或将在引导银行在业务端形成更规范的操作共识,避免出现粗放的放贷冲动。
在修炼好内功的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期待绿色金融指引、鼓励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经济观察报 记者 万敏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