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市政务公开网站消息,近日,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就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1070号提案《关于郑州市“7·20”特大暴雨灾害处置的反思与建议》作出答复。
关于海绵城市建设问题,郑州市应急管理局介绍,《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其修订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市城建局将积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研究、探讨此次“7·20”特大暴雨灾害中发现的问题,将相关建议逐级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动规范不断完善。
在规划布局方面,郑州市应急管理局称,资源规划部门积极实施雨水源头减排工程,优化空间布局、重视雨水滞蓄空间构建——
一是结合城市建设和更新,积极落实“渗、滞、蓄、净、用、排”等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优先解决居住小区积水内涝、雨污水管网合流、混错接等问题,优化竖向设计,结合绿地、公园、道路、广场、水系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在源头使用绿色屋顶、透水铺装、生物滞留等,中途转输利用植草沟、渗透沟渠等,末端排水采用人工湿地、下沉式绿地、雨水塘、雨水调蓄池、景观水体等,系统化推进城市内涝治理。
二是保护河道、湖泊、湿地等,保留天然雨洪通道、冲沟和蓄滞洪空间,维持河湖自然形态,开展城市河湖水系蓝线、绿线划定规划工作,恢复和保持城市河湖水系的自然性和流动性,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
三是在城市建设和更新中留白增绿,优先利用自然洼地、沟渠、绿地、广场、体育场等实现雨水调蓄功能,做到一地多用。因地制宜规划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发挥削峰错峰作用。
四是做好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按照国家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工作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因地制宜,提升城市防洪防涝能力,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郑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郑州市应急管理局介绍,结合正在编制的郑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我局将组织对排水防涝规划进行修编,重点加强源头减排以及应对超标降雨应急要求等方面的研究,以更好的指导后续郑州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同时我局将择机向上级部门建议进一步完善地下道路相关规范,尤其是涉及道路排水及抗震等应对自然灾害的方面,在综合考虑工程经济性的同时适当提高相应的规范标准,以进一步提高地下道路的韧性。
关于预防预警的问题,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在答复委员时指出,在气象、应急、宣传和教育等部门继续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基础上,各级政府、各单位、各部门,以及组织和企业等,都应当结合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加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极端暴雨天气应急避险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公众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防御联防联动体系,健全暴雨提案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尽快出台《郑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和《郑州市暴雨天气“31631”气象与防指联动办法》,用好全市各类传播资源,进一步提升预警信号公众覆盖率,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政府牵头组织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叫应机制,明确有关各方的职责和叫应的范围、标准、方式与流程,建立并发挥以气象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作用。
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将提高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现有的预案进行评估分析,并进行系统的修改完善,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有针对性地组织演练,一旦出现极端天气等非常情况,即时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级响应,加强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等措施,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严格落实“四位一体”责任,及时采取严格的刚性管控措施,坚决执行关、停、封、堵等措施,有序疏散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危害等。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