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意见》从工作要求、公正司法、提升效能、深化改革四个方面,就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20条政策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说,《意见》围绕九个方面,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贯彻落实措施。
“九个方面包括科技创新成果、著作权和相关权利、商业标志、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农业科技成果、中医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等。”
他说,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文化强国、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服务保障新领域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法治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和对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及时有效阻遏侵权行为。
加大对于知识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的规制力度,防止滥用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推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影响力,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
《意见》第四部分强调,加强审判机构建设、审判队伍建设、智慧法院建设。加强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构建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扎实推进信息技术与知识产权审判融合促进,提升信息化水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张丽
校对/房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