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城区实施最严管控:小区封闭管理,公交、出租停运
今日黑河 2021-10-28 06:58

关于进一步加强黑河市城区管控工作的公告(2021年10月27日)

为在最短时间内控制疫情传播,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黑河市城区管控工作公告如下:

1. 自10月28日零时起,对黑河市城区社会面实施最严格管控,除保障社会生活运转的水电油气暖和通信保障等部门外,一律停工停产停业;除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和从事生活运转保障的工作人员外,严禁人员流动。超市、仓买、食杂店、药店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限时限流营业。

2. 对所有居民小区、市城区周边村屯实施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个出入口,每日6时30分至22时,安排专人值守,无确诊病例小区的居民可凭出入通行证每户每两天出入一人一次。进出小区人员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防控措施,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和出入通行证。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生活物资保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封闭小区。所有小区内部聚集场所一律关闭,取消小区内各类集聚活动。

3. 黑河市城区内实施交通管制,公交车、出租车一律停运,除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爱心车队”( 24小时联系电话:0456—6103591)的车辆外,其他车辆无极特殊原因的,一律禁止通行。有极特殊情况必须出行的,可向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指挥中心进行申请报备(联系电话:0456—2831110),也可通过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微信公众号出行申报系统进行申请报备。

4. 加强市区公路卡口交通管控,市区内车辆、人员一律不得出城,除生活物资保障、能源运输、医疗物品运输车辆外,其他人员车辆非必要不得入城。

5. 广大群众要加强自我防护管理,加强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一旦出现身体不适,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告,及时就近就医,并主动将本人的接触史、旅居史告知医生。

之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所发布的公告、通告、通知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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