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邮一男子偷走自家金器,伪造了小偷技术开锁进入家中盗窃的假象,还拨打电话报警,最终还是被民警识破。目前,该男子因谎报案情,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9月2日,扬州高邮市公安局蝶园派出所接到市民曹某报警,称家中的金项链和金手镯不见了,损失2万多元。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曹某家中,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
据曹某妻子介绍,当天晚上她回到家中,发现大门敞开,家中的抽屉也被翻得乱七八糟,价值两万余元的金项链和金手镯被盗。民警在后期的侦查过程中,并没有发现可疑人员。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小偷不是别人,竟然就是曹某自己。
在派出所里,曹某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原来,曹某的信用卡已经透支了一万多元,再加上最近没有工作,已经没有能力自己还上信用卡了,又不好向家人要钱。于是,曹某就想着家里还有两个金器,价值2万多,只要把它们都典当掉,就可以还上信用卡了。
曹某于是就着手伪造家中被盗的场景,先是营造出家中被贼乱翻的假象,曹某当天下午5时许,曹某回家先将两件金器放入自己的兜中,再将家中的抽屉里面的东西都翻出来,在离开家时故意不锁门,将门敞开,伪造了小偷技术开锁进入家中盗窃的假象。
一切布置好后,曹某还像往常一样,到自己家中的门面店,和父亲老婆一起吃晚饭。为了伪造自己不在场的证据,晚饭过后,曹某让老婆先回家,称自己想在外面再溜达溜达。老婆走后,曹某将藏在兜里的两个金器放到自己的车中。做好这一切后,曹某若无其事地回家,快到家门口时就接到老婆打来的电话,称家中被盗了。曹某假装才知道这件事的样子,立刻打电话报警。
在报警后,曹某想着这件事情应该已经过去了,就到附近的寄卖行典将金器典当。没想到,最终还是被警方发现了他的“把戏”。
10月14日,现代快报记者从高邮警方获悉,曹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谎报案情,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目前警方已对曹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谎报案情不但会造成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更是违法行为,对于谎报案情者,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