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渠县,名下的成都房产却被强制拍卖了,原因竟是......
达州晚报 2021-10-11 13:40

今年,家住渠县的涂某突然被告知,自己在成都的120㎡的房子被拍卖了。经了解后他才知道,这原来是渠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他进行了强制执行。

这要从一场生意纠纷说起,涂某与其生意伙伴朱某因合伙协议问题对簿公堂,2020年9月23日,渠县法院对两人合伙协议纠纷案作出(2020)川1725民初11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涂某支付原告朱某款项2368801.45元,并承担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涂某并未自动履行判决义务,朱某遂于2021年4月向渠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过线上、线下查控,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涂某银行存款,执行到位168604.85元,并对依法查封的被执行人涂某和其妻张某共有的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在淘宝司法拍卖网公开拍卖。

由于涂某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及财产变化情况,法院遂决定对涂某给予司法拘留15日,在依法向涂某妻子告知拘留信息同时,法官也规劝其家人帮助被执行人如实报告财产、履行判决义务。

经法官释法明理后,涂某及张某终于认识到拒绝报告财产、拒不配合执行的错误。经协商,申请执行人承诺,被执行人按期履行和解协议,则自愿放弃利息、罚息,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法院提醒

1.你及亲人遇到纠纷发生要及时有效固定证据(方法措施可以网上学习,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提起诉讼维权。为保障判决得到履行,在诉讼前、诉讼中,原告方或反诉原告要用好诉讼保全措施,依法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提前掌握对方财产线索、及早控制有效财产。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应该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按法律规定和法官要求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以利于执行。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应自行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申请执行人了解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但自行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确有困难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开具律师调查令进行调查,或请求法院调查相关情况。但申请执行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3.其实,以上两方面意见还是“事后诸葛”“亡羊补牢”,若您在民事交往中有足够风险防范意识、证据意识,特别是在经济往来中全面掌握市场情况、交易风险点,有效掌握对方身份、财产等信息,很多纠纷可以通过非诉方式解决并自动履行完毕。您的法律意识强、自力救济能力强,就能为自己及亲人减少很多麻烦,也不再需要法院帮忙维权,有利于减少司法负担、避免耗费公共司法资源。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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