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一条“鱼不新鲜不让免费过收费站,司机气得当场吃了半条鱼”才让过的视频,引发广大网友的热议。涉事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方面表示,已接到了当事司机的反映,未收费已让其通过,其他情况正在调查中。
司机与收费站在鲜活农产品认定问题上起争执往往由于两个原因,一个是,货物是否在免费之列,另一个是,鲜活农产品的“鲜”与“不鲜”之争。前一个问题,一般有章可循,比如《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只有樱桃,而没有车厘子,就算民间、种植业有“车厘子就是大个樱桃”的说法,收费站坚持按《目录》执行,也是有依据的。
但后一个问题,模糊空间比较大:畜产品、水产品出现肉体腐变,蔬菜水果产品出现萎缩、枝叶枯黄等情况,肯定不新鲜,好认定;但有些观感不佳的情况,往往在新鲜和不新鲜之间,如果全凭肉眼判定,不存在量化标准,很容易陷入争执。
视频中,我们能看到的是,司机非常激动,手举半条鱼大声说:“你们看好了!你不能说它是不新鲜的!”尽管我们没有看见司机“吃半条鱼”的视频,但严格地说,“吃”也并不能成为新鲜的绝对有效证据,但以常理常情而言,司机激动的神情显然说明在他的标准里,车上的鱼是新鲜的。
最终,收费站将车辆放行,而未收费,其中或许存在担心司机情绪不稳定、避免闹大的原因。但就算有这种考量,若车上带鱼的成色明显不新鲜,收费站恐怕也很难放行。此事最受关注之处,不是“司机吃鱼”,也不是收费站工作人员“执法过严”或“有意刁难”,而是“新鲜”的标准到底该怎么认定——既让收费站便于执行,也能让货车司机服气。
《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新版)中关于“鲜活水产品”的概念是“仅指活的、新鲜的”。但“活的”好认定,而“新鲜的”若全凭产品观感、视觉来判定。公路收费单位毕竟是企业,遇到可免可不免的情况时,肯定倾向于不免费。而对司机来说,免不免费有时可能决定着一趟运输生意的赚与赔,在“新鲜”的认定上自然要竭力说服对方,甚至不惜“现场吃鱼”。
吃生鱼一般不会出现太严重后果,叫人担心的是,这样争执下去,如果有的司机觉得“冤枉”,会不会有更过激行为?今年4月,广东清远一处收费站曾出现过“司机求复磅自残”事件。好在,车辆是否超载有称重数据说话,孰对孰错最终会一目了然;而“新鲜不新鲜”的争执上,不管是收费站最终让步,还是司机“被迫交费”,都存在“看不见公正”的问题。
面对收费站与运输司机屡现争执的情况,有关方面有必要在执行上明确一条原则:鲜活农产品概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的认定,应该回到国家出台优惠政策的初衷上充分考量。国家政策的初衷,是让利于民,为农产品种植者、经营者以及运输环节降低成本、增加收入,进而降低产品终端价格,减少广大民众的生活支出;实际上,这种政策也是让广大民众共享改革成果、走向共同富裕的具体举措之一。就此说,执行层面只有义务将政策的惠民效应做大、而不是做小,尽量避免“斤斤计较”才对。
公路管理企业的经营诉求可以理解,但企业亦应正确对待某些成本概念。而站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上看待鲜活农产品认定上的争执问题,收费企业理应表现出更多的“谦抑”风度,将某些“可免可不免”问题上可能带来的利益损失,视为必要的经营成本,未必不合理。
文/马涤明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