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晚,山东滨州交警查酒驾直播时,一被查车辆中司机自称是“省公安局的”,交警未按流程执法便放行,此事引发公众关注。23日,滨州交警通报,对带队执勤民警程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等处分;驾驶员林某某由市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驾驶员林某某系滨州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其丈夫刘某某系某公司职工。21日刘某某驾车至检查点前,担心中午饮酒仍超标,交由林某某驾驶,执勤民警程某某违规放行。
镜头前,众目睽睽之下,公然亮身份、走后门、打招呼,勾兑毫不遮掩,如此惹火场面,难怪会激起全民公愤。事发之时,直播女主持一度极力“控场”,宣称“是一场误会”,意图蒙混过关。而从事发后的官方通报来看,公众的质疑都得到了验证,所有反常的蛛丝马迹都说得通了。“查酒驾不查自己人”,这是赤裸裸的亲亲相隐、官官相护,不存在任何误会!
妻子帮丈夫掩护,交警替同僚开脱。一场查酒驾直播,竟是说不尽的世故世态。当执法不是一视同仁,而是看人下碟,那么也就没有任何道德合法性和权威公信可言了。遇事“找关系”、对熟人放一马,这是人情社会根深蒂固的恶习,也是法治社会、依法行政的大敌。诚如一些人所设想的,倘若在直播中都敢做得这等明目张胆,那么在日常不为人知的隐秘角落里,又会是怎样一副模样?一起典型个案,触碰到了公众关于执法公正的底层信仰,可谓贻害无穷。
就公共执法而言,若无程序正义,结果正义也就无从谈起。关于此事的调查通报中,滨州官方直言“查酒驾执法过程存在漏洞”“现场未及时收集证据”。执勤交警在发现涉事车辆“异常停车”而上前处置的情况下,却不进行酒精检测,这堪称是公然违规操作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对涉嫌饮酒驾驶车辆的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等检材”——本案中,交警对重大“嫌疑”置之不理,做得露骨、错得离谱。
事实上,交警查酒驾本就大有门道,查哪个、怎么查,颇有讲究。除了选择性“免检放行”之外,还有其他不少猫腻。比如说,此前就曝出某地交警对涉案司机“拖延测酒精”,用意不言自明!诸如此类的案例一再曝出,教训深刻。其一方面警示我们,要持续加强执法者队伍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另一方面,则凸显了强化规则、程序刚性要求的重要性。收束现场执勤者主观判断、自由裁量、灵活处置的空间,进一步细化酒精检测的标准化、一致性,明确取样的时限,这是避免人情干扰执法的治本之策。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