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男子酒驾被罚自觉“醉有应得”,写下一份特殊的“悔过书”
南宁晚报 2021-09-23 18:20

近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十二大队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快递,工作人员打开快递后发现,里面是一面写有“醉有应得”等字样的“悔过书”。原来,这是一名醉驾被罚的司机曾某送来的,上面写满了他的悔过心声,曾某表示,自己真心悔改,也希望自身经历能警示其他司机,切勿以身试法,酒后驾车。

“醉有应得…...世上绝无后悔药,犯事车友特劝告。”满满当当的字体,让人倍感疑惑又有些新奇,大队民警一问,才知送来这份特殊“悔过书”的主人,原来是曾被交警处罚的一名酒驾司机曾某。

见过酒驾司机被查认罚认错的,但能诚恳道出自己的悔过心声,这样的案例还真不多见。9月22日,记者从交警十二大队了解到背后的故事。

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曾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宁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3.7mg/100ml。

同年9月,曾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认罪受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其进行了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考的行政处罚,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曾某进行立案后移交检察院做下一步处理。

危险驾驶罪是一个刑事案件,会记录到当事人的档案里面,相当于像是一个人生污点一样,跟随终生。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十二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韦炜告诉记者,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办案民警对曾某普及了许多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让他深受教育,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最终,根据曾某的认罪情况,检察院对其做出了不予以起诉决定。

为了警醒自己和广大司机朋友,曾某特地制作了这份特殊礼物并邮寄到交警十二大队,感谢民警的谆谆教诲,表达了真诚悔过的决心。南宁交警也借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请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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