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关停矿山“复活”,面积还扩大十几倍
新华社 2021-09-23 13:04

已关停的矿山不仅“死而复活”,而且矿区面积比原来扩大十几倍;2020年底计划建成35个“绿色”露天矿,目前仅5个宣布建成;早该修复的矿区在被通报后才突击回填土方、栽种小树苗……这些矿山整治中的乱象,出现在山东省济宁市境内的一些矿山现场。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在山东省督察时发现,一些地方违规审批矿山开采,“绿色”矿山创建有名无实,部分矿山开采导致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问题突出。

立名目、换门脸,已关停矿山“复活”

9月15日,记者来到山东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济宁市泗水县金庄镇的一个矿区,进出道路已经被冲洗干净,部分裸露的山体和杂乱的石块被绿色防尘网覆盖。

“7月份我们来暗查时,石材加工作业大规模进行,厂区附近道路尘土飞扬。”督察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一处非常典型的违规审批、违规开采的矿山。

督察组发现,早在2014年,泗水县振发石材厂、夹谷山石料厂等6家企业的矿山就已经关停,且矿权灭失。然而,2019年4月,当地重新批准了上述6家企业的矿区采矿权,并出让给了泗冠建筑工程公司。

已关停的矿山不仅“复活”,而且矿区面积有了大幅扩展。记者在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的采矿许可证上看到,批复给泗冠建筑工程公司的矿区面积,从原来的0.0386平方公里,扩大到了0.4433平方公里,增长超过10倍。

在另一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评审表》中,记者看到,专家评审结果一栏写着“本矿山为新建矿山……露天开采”。而国务院2018年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济宁市所处位置属于重点区域。

《山东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济宁市等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但济宁市有关方面仍然多次以矿权整合名义,将早已关停的废弃矿山重新办理采矿权,并且大幅增加矿区面积,进行露天开采。

像金庄镇矿区这样违规审批、违规开采,在济宁市并非个案。2019年8月,济宁市将早已关停的3家矿山重新设立采矿权,出让给曲阜市国投矿业有限公司,并将矿区面积扩大到原来的3.5倍;2019年10月,早已关停的2家位于邹城市张庄镇将军堂村的矿山,也被重新设立采矿权,出让给了邹城市利民控股石材有限公司,并且矿区面积扩大到了原来的19.4倍。

计划建35个“绿色”矿山实际仅建成5个,且部分未达标

“在泗水县英豪石材有限公司矿山上,近期突击种植了部分小树苗,但这些树苗的高度仅40厘米左右,一下过雨,地面上依然沟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督察人员说。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曾指出,济宁市13处矿山治理修复进展缓慢,其中就包括泗水县英豪石材有限公司矿山。在这个矿山治理修复明显不到位的情况下,济宁市于2019年2月上报完成整改。

“事实上,直到今年7月,这个矿山修复不到位的问题在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被通报后,当地才突击回填土方,种上小树苗。”督察人员说,目前,矿山修复区域依然覆土少、土层薄,地表几乎完全裸露,露天矿山开采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

汶上县太白山矿山和梅山矿山按照整改要求,应在2020年底之前完成矿山复绿,济宁市在2020年上半年上报已完成整改,实际情况却是2019年10月重新设立采矿权,出让给汶上县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未开展复绿工作。此外,泗水县金庄镇马头山灰岩矿、邹城市将军堂花岗岩矿均未落实相关绿化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山东省2018年5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已有的山石资源开采矿山应于2020年底之前全部建成“绿色”矿山。督察人员发现,截至目前,济宁市35个山石资源露天矿山中,仅5个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矿区面积仅占全市山石矿山面积的16.6%。

记者了解到,即使5个宣布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露天矿山,也远未达到相关标准。山东港利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山矿山在2019年和2020年被当地有关部门多次处罚。

《绿色矿山评价指标》明确规定,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的矿山,不得评选为“绿色”矿山。然而,今年2月,盘龙山矿山竟然通过了山东省“绿色”矿山评选。督察人员发现,盘龙山矿山有近一半的非作业面未按要求进行治理修复,部分区域仅用防尘网覆盖,石料加工区域大量散料露天堆存。

坚决反对建“绿色”矿山时“打折扣”“搞变通”

对于济宁市矿山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督察组认为,这反映出当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不严不实,存在矿山整治“打折扣”“搞变通”等一些问题。

同时,当地依然缺乏对矿山开采的科学规划,还停留在“哪里有矿就在哪里开挖”的阶段。当地不仅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方面决策部署不到位,违规审批矿山开采,“绿色”矿山创建不严不实,而且在矿山治理修复方面督察整改不到位,换着花样“踩线”。

此外,当地政府和企业在生态修复和整改过程中认识不到位、心存侥幸,同时修复标准不高、资金投入不足,治理缓慢,“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流于形式,致使部分矿山开采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邹城市利民控股石材有限公司位于将军堂村的矿山,没做护坡,也没做复绿,水土流失严重,整个山体上布满乱石,存在安全隐患。督察人员说,这个矿山的另一侧是一座水库,违规开采极易对水库造成污染。

专家指出,当地政府和企业必须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考量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严要求、强监管,消除矿山整治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乱象,扎实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名实相符创建“绿色”矿山。

文/张武岳 刘诗平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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