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江西赣州市委原常委马玉福一审获刑13年
江西法院微信公号 2021-09-17 19:01

2021年9月17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赣州市委原常委马玉福滥用职权、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对被告人马玉福以滥用职权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已追缴到案的马玉福受贿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

2008年至2011年,被告人马玉福任中共寻乌县委书记期间,在明知他人没有采矿许可证及寻乌县政府没有审批权限的情况下,滥用职权,擅自批准和纵容他人非法开采稀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2007年至2012年,马玉福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邱小安等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多次对邱小安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予以包庇,阻挠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情节严重;1999年至2019年,被告人马玉福在担任中共信丰县委副书记、寻乌县人民政府县长、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寻乌县委书记、中共赣州市委副秘书长、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邱小安等45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89.6424万元。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马玉福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马玉福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情节严重,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马玉福到案后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未掌握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具有自首、坦白、立功、认罪悔罪、退赃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决定对其所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减轻处罚,对其所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从轻处罚,并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赵红信

相关阅读
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孙亮一审获刑十四年六个月
山东高法 2024-04-12
青海省海西州委原常委、海西州政府原副州长梁彦国一审获刑14年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1-03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原副书记马晓晖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央视新闻 2022-11-11
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案一审宣判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2-09-22
女明星之母,一审被判无期!
新华社 2021-11-18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