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前的一天夜晚,福建男子陈爱国潜入三明市将乐县博物馆实施盗窃,将当时值班的副馆长捅刺三十余刀杀害。2020年,嫌犯被警方抓获。2021年5月31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爱国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8月27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爱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7日,遇害的博物馆副馆长家属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陈爱国当庭提出会上诉,之后还会有法院的二审。“对一审的死刑判决,家属还是比较满意的。二十多年来,我们期待的就是这个结果。感谢各级司法机关为我父亲讨回了公道,家父的鲜血没有白流,他的牺牲是值得的。” 家属说。
福建将乐县博物馆副馆长中31刀身亡案宣判 被告人被判死刑
8月27日,据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7月5日晚,被告人陈爱国为前往博物馆盗窃文物,事先准备好用于盗窃的老虎钳、螺丝刀、钻子、钢锯片,并将一把自制小刀置于腰间,躲藏在博物馆边上的一座在建房屋内伺机作案。次日(即7月6日)凌晨2时许,陈爱国攀爬进入博物馆,撬开门锁经过檐廊时不慎发出声响,被当晚在值班室内负责值班的被害人廖国华(时任博物馆副馆长)发觉。陈爱国欲逃跑,但被廖国华抓住。陈爱国为挣脱抓捕,拔出别在腰间的自制小刀予以反抗,不断向廖国华捅刺、划刺,致廖国华倒地死亡,后陈爱国翻墙逃逸。2020年6月4日,陈爱国在南平市建阳区被公安机关抓获。
另查明,1996年,国家文物局决定追认廖国华同志为“文物卫士”,并颁发证书,且经核查认定,廖国华是全国为保护国家文物而英勇牺牲的第一人。2008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授予廖国华同志革命烈士称号;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出具了廖国华同志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爱国为了盗窃国家文物,非法进入博物馆内,并随身携带一把由钢锯片打磨锋利的这一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自制刀具进行作案,被博物馆值班员发现后,抗拒抓捕,持刀向值班员连续捅刺三十余刀,其中大部分刺中头部、颈部、胸部等人体重要部位,致值班员当场死亡,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严重危害当地社会治安,虽具有坦白情节,但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应予严惩。法庭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家属:“比较满意判决结果;被告当庭提出会上诉”
8月27日上午,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廖国华儿子廖建峰处获悉,被告人陈爱国当庭提出会上诉。“凶手没有真诚悔过,对关键犯罪事实避而不谈,只想求生,不肯坦白关键细节。他当庭提出会上诉,所以还有二审。”
廖建峰说,“对一审的死刑判决,我们家属还是比较满意的。二十多年来,我们期待的就是这个结果。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道自在人心,正义会迟到,终将会来!对于各级司法机关,我们家属充满感激之情,虽然最后没有认定凶手的杀人灭口情节,但最终认定了凶手的凶残,性质恶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这个结果是各方努力的结果,包括媒体朋友。我们家属万分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各级司法机关为我父亲讨回了公道,家父的鲜血没有白流,他的牺牲是值得的。”
廖建峰表示,希望最后的公正结果出来后,全家能从阴影中走出来,继续好好生活,也希望母亲能够好好安度晚年。
福建一博物馆副馆长遇害案件回顾 家属:凶手手段残忍,父亲身中三十余刀身亡
此前据北青-北京头条报道,1995年7月6日凌晨,当时55岁的廖国华在将乐县博物馆值班,被深夜潜入博物馆实施盗窃的陈爱国杀害。据廖建峰介绍,因珍贵文物锁在仓库,陈爱国要挟廖国华拿钥匙去打开,但遭到廖国华拼死搏斗,随后陈爱国用他带来的刀,先后对廖国华进行捅、扎、刺。“共31刀,我父亲全身各个部位都有伤,包括喉咙、嘴、胸部、肚子等等。凶手手段残忍、穷凶极恶。”
据廖建峰出示的相关资料图片显示,廖国华牺牲后,于1996年4月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被追授“文物卫士”光荣称号,后被三明市政府追记二等功,被福建省评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2008年,廖国华被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革命烈士”称号。
2020年,据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消息,近日,三明市将乐县警方成功破获一起25年前积案命案,将涉嫌杀人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成功抓获。
据三明市公安局发布的通报内容,1995年7月6日,在将乐县博物馆值班的副馆长廖国华被人杀害。三明市、将乐县两级公安机关联合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攻坚,受当时条件限制,案件久侦未破。多年来,公安机关始终没有放弃对该案的侦破工作。2020年云剑行动开展后,三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王锡章指示,要求再次启动将乐“1995.7.6”命案积案的侦破工作。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对该案的重新梳理和细致排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65年生)。经审讯,陈某对1995年7月6日晚潜入将乐县博物馆实施盗窃,将值班的副馆长廖国华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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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夕
编辑/倪家宁
校对/罗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