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4家群众团体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8-25 14:3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日发布《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公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为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

相关阅读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紧急向西藏日喀则调拨救灾物资
中国红十字会微信公号 2026-08-27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广西调拨救灾物资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8-25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河南洪涝灾区追加调拨救灾物资
央视新闻 2026-08-16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河南灾区调拨救灾物资
央视新闻 2026-08-13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黑龙江、陕西调拨救灾物资
央视新闻 2026-08-06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湖北省调拨救灾物资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7-08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救灾物资已抵达广西受灾地区,开始分发
央视新闻 2026-07-07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青海地震灾区调拨救灾物资
央视新闻 2026-06-17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