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夕前夕,8月13日,海淀法院召开婚恋交友诈骗典型案例发布会,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发布的案例中注意到,一女子隐瞒自己已婚的身份,在网络游戏中和男子赵先生建立“恋爱”关系,继而实施诈骗。
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间,吴某某在天津市宝坻区、北京海淀区等地,通过网络游戏结识被害人赵先生,后在网络聊天过程中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隐瞒自己的真实婚姻状况与被害人赵先生建立“恋爱”关系。
期间,吴某某利用二人的“恋人关系”让赵先生主动支付钱款或者虚构生病需要买药、送货开车时刮伤他人要赔偿等各种理由,骗使赵先生向其汇款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后将上述钱款挥霍。2019年7月10日,被告人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作案过程,涉案钱款未退赔。
吴某某对指控罪名和指控事实不持异议。
海淀法院认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吴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故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海淀法院主审此案的法官表示,当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网络游戏热度的增加,许多年轻人通过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等方式结识、以至成为线下情侣的情形很常见,但这种背景下,也给不少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网络具有一定的虚拟性,结识时间长不代表“熟悉”。据被告人吴某某供述,其与被害人赵先生自2015年左右便在网络游戏上相识,期间二人还互相加了微信,吴某某自称是单身状态,双方还交换了照片。随后,双方又了解到对方的工作、姓名、籍贯等信息,在2016年年底建立了“恋爱”关系。但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赵先生并不知道吴某某所提供的姓名是虚构的,照片也是在网上找来他人的,以及吴某某婚姻尚在存续期间的事实。赵先生在素未谋面的情况下,仅通过网络的信息,便陷入情网,为后续被骗取财物埋下了隐患。
在网络交往过程中,涉及经济往来时,应提高警惕,多加防备。该案中,吴某某骗取赵先生16万余元有一个过程。吴某某首先是试探性地称家中有事向赵先生借款几千元,没想到赵先生还真就通过微信进行转账。之后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吴某某便陆续编造需要上保险、还贷款、家人生病、哥哥打架需要赔钱等理由,逐步骗取了赵先生的上述钱款,待赵先生发现吴某某不回微信、拒接电话失去联系后,为时已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