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保监会网站8月10日披露的处罚信息,因存在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辽宁银保监局于日前对中行辽宁省分行进行了处罚。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辽宁银保监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经查,存在以下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违法行为,包括:
2019年度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时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录音录像的问题:销售人员在银行营业场所内向客户推荐保险产品,并详细介绍保费、缴费期间、保险条款、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产品信息,在客户表达购买意愿后,由销售人员指导客户在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实现线上购买,未对保险销售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2019年度录制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同步录音录像中,存在录制内容未完整或未准确记录销售过程关键环节的问题:一是销售人员未出示或未展示有效身份证明,或展示不清晰;二是无投保人对投保提示书、投保单等材料的签字过程;三是销售人员未展示或未清晰展示投保提示书、投保单等材料,或未清晰展示消费者签名;四是销售人员未介绍或未准确介绍保险责任、缴费期间、犹豫期后退保损失风险等保险产品基本信息;五是销售人员未向投保人宣读或未准确宣读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六是视频中未包含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合同内容;七是视频中销售人员出现“存”“支取”“本金”等字样。
辽宁银保监局在决定书中表示,“上述问题普遍存在于你单位下辖分支机构,你单位未切实履行省行对下级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职责,且未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办法》(2017年版)制定出管理实施细则,造成总行制度文件无法有效严格落实执行,你单位应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基于相关事实,辽宁银保监局依照有关规定,对中行辽宁省分行罚款30万元。
一同被罚的还有两位中行辽宁省分行时任管理人员。因对该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中行辽宁省分行时任个人数字金融部副总经理张纹龙、时任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总经理潘百苓分别被辽宁银保监局予以警告。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范辉 丁丹
编辑/范辉